四川新聞網達州6月8日訊(李其東 記者 餘開洋)近日,達州市開江縣一男子因飲酒駕車、與準駕不符、車輛脱保、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一次性被記36分,罰款3680元,暫扣駕照6個月,堪稱“違法王”。
當天下午3時許,開江縣公安交警在新寧鎮步行街路段開展例行交通安全檢查時,一男子騎着摩托車緩緩駛近臨時檢查點,看見交警便企圖掉頭逃避檢查。當交警其攔下時,便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交警隨即對駕駛員謝某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經檢測,謝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3mg/100ml,系飲酒後駕駕駛機動車。經民警進一步查實,謝某還存在準駕不符,所駕駛的摩托車沒有買保險,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目前,謝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投保、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以罰款368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記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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