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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交表圖謀參選立法會 港媒:若被取消資格是咎由自取

由 伯國平 發佈於 綜合

  圖源:港媒

  海外網7月20日電 7月18日,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提名活動拉開序幕,將至7月31日結束。亂港分子黃之鋒20日遞交表格,欲參選立法會九龍東選區,但他拒籤擁護基本法"確認書"。

  據港媒報道,黃之鋒聲稱,“不應因簽署確認書與否掀起‘民主派初選’後的互相批評,揚言會繼續“爭取國際社會關注香港議題”。

  香港特區選委會要求,獲提名者必須在提名錶格內簽署“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以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其提名無效。然而,黃之鋒18日在臉書上發文稱,他選擇不簽署“確認書”。還聲稱是否會批准他成為候選人,重點不在於報名時是否簽署這份文件。“因為簽署與否,根本毫不影響自己的‘入閘’機率,那倒不如直截了當,拒簽了事。”

  另據《文匯報》報道,有多名“攬炒派”參選者,為了能夠“入閘”參選,以“程序上的問題”、“簽署不等於認同”為由簽署了“確認書”。

  《大公報》18日發文指出,近年,多名反對派政客與黃之鋒、羅冠聰等“港獨”“自決”分子先後多次到海外唱衰香港,乞求外國制裁香港。西方勢力美其名支持香港人爭取“民主自由”,實質上是為一己私利而聲援他們,但反對派依靠外力奪取香港管治權的圖謀註定不會得逞。反對派參與立法會選舉時,必須簽署“確認書”,若參選人公然高呼“光時”口號、鼓吹“港獨”“自決”,顯然是違反國安法。在立法會選舉提名期,若有反對派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實屬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此外,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10日表示,自7月1日起新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文件表明擁護《基本法》、忠於特區,這是入職要求,拒絕簽署將不受聘用。

  另據早前報道,立法會正式的選舉提名還未展開時,反對派就不顧香港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提前在全港200多個地點設立票站,慫恿人羣集聚進行非法“初選”。

  中聯辦、港澳辦先後發聲明譴責反對派策動非法“初選”,並稱將支持特區政府深入調查、依法查處。中聯辦表示,所謂“初選”,是對現行選舉制度的嚴重挑釁,是對立法會選舉公平公正的嚴重破壞,是對其他擬參選人合法權利和正當利益的嚴重損害。

  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14日明確表示,香港法例並沒有所謂“初選”機制,任何所謂“初選”並不構成特區立法會選舉或公共選舉程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