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慶期間,華東師範大學松江實驗高級中學授予高一(2)班羅響同學,回老家千島湖探親時,與人一同搭救了一名溺水男子。這兩天,救人事件等媒體報道之後,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圖説:羅響同學。
遇到突發事件見義勇為,這是社會向上的力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中最重要的品格之一。但見義勇為不是盲目蠻幹,而是要科學而為,合理作為。像羅響同學在施救過程中,看到溺水男子體型較胖,他是帶着游泳圈跳入水中,並且在溺水者救上岸之後,運用課堂學過的心肺復甦知識,指導其家人進行心肺復甦搶救。
作為一種法律義務之外的社會責任擔當,見義勇為未必是俠客式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也不是紅燈停、綠燈行之類的交通規則。見義勇為不僅要求當事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充分的勇氣,還要求當事人具備充足的體力、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素養,這恰恰是未成年人所缺乏的。在今年夏天發生的多起孩子溺亡事件中,就有一些孩子因為不懂得如何進行施救落水同伴,盲目下水導致自己也溺亡的悲劇。
在新版的《中小學生守則》中了刪除了“見義勇為”,提出了“會自護懂求救”,但這並不是讓未成年人遇到突發事件消極觀望,避而不見、聽之任之,而是要學會見義“智”為。去年,年僅15歲的上海高中生盛曉涵“教科書式”施救方式,成功將一位在路旁突發疾病的老伯,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出手救人,僅有熱心或書本知識是不夠的。生死攸關的瞬間,盛曉涵動作不走樣,還能被稱為“教科書式救人”,是來自於平時的專業技能培訓。
對於學校和家長來説,要盡力避免教育孩子們去承擔他們並不勝任的事情,尤其是避免他們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而是要更多地教育他們摒棄甘為看客,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通過一系列同齡人出手相救的實例,指導他們如何合理進行施救,並根據自己掌握的知識和能力,有所為有所不為。
人的風貌,往往就體現着的一座城市的特質。讓孩子多學些見義“智”為,讓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感受到人人都是軟實力,人人都能成為這座城市的“正能量擔當”,把無形要素轉化為有形力量,讓更多人對這座城市“既崇尚人人奮鬥出彩、又體現處處守望互助”的特質產生共情共鳴。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