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日電 據韓媒報道,首爾警察廳金融犯罪偵查隊3日表示,對被指控海外避税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等法律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等三星前現任高管進行調查,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移交檢方審查起訴。
報道稱,一家韓媒在2021年10月報道,李在鎔涉嫌於2008年在避税港英屬維爾京羣島成立一家空殼公司,企圖在瑞士銀行開立賬户。有關消息見諸報端後,青年正義黨以涉嫌逃税及隱匿犯罪所得,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等法律為由,向檢方控告李在鎔。
由於檢方只能依法調查偷税漏税金額超過5億韓元的案件,此案因涉案金額不明被移交警方。
報道稱,警方為了確認涉事空殼公司名義的賬户信息,向英國和瑞士發出協助調查請求,但未能獲得有關資料,最終無法鎖定具體犯罪事實。
報道指出,控告方不服警方上述決定並將提交異議申請書。隨着檢警偵查權得以調整,警方去年起被賦予階段性結案權,但若控告方提出異議須將案件移交至檢方。檢方研討調查資料後,可要求警方進行補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