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瑪莎拉蒂,三套房”,
“你幹警察一輩子也趕不上我”,
“你來了村裏我弄死你,我讓你走不出去”。
近日,朝陽分局麥子店派出所在處置一起因醉酒引發的糾紛警情時,醉酒人員王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還瘋狂叫囂要弄死民警,後被民警制服傳喚回派出所。
案件發生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督察總隊會同朝陽分局立即啓動維權工作機制,對案件介入指導,全程督辦。后王某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醉酒不是違法犯罪的理由
對於任何辱警、襲警的
違法犯罪行為
北京警方將一律依法嚴懲
全力維護法律尊嚴和首都民警的
執法權威!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五條規定 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第五十條規定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規定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