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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全國人大代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的表決通過,在新中國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其中,民法典新增了保理合同,本期邀請上海市誠至信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陳安梅來為我們講講什麼是保理合同的實質。
什麼是保理合同的實質?
保理合同的實質:第一,保理商為債權人提供保理融資款(也稱為“貸款”或“應收賬款轉讓預付款”);第二,通過基礎合同應收賬款債權轉讓使債務人對保理商負擔到期清償義務的方式,作為保理商所享有的(保理融資款本息、服務費、權利行使費用等) 債權獲得清償的“第一還款來源”,
【來源:法治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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