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黃益亮被開除黨籍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

陳雋逸

2月17日,黔西南州紀委監委網站援引普安縣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普安縣委批准,普安縣紀委監委對普安縣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益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益亮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黃益亮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廉潔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普安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益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