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新業態從業者織密養老保障網 平台企業責無旁貸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針對平台從業人員缺乏養老保障的現狀,專業人士建議加大税收優惠,開發商業補充養老保險產品

  為新業態從業者織密養老保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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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難與平台企業認定勞動關係、工作地不固定、收入不穩定等原因,新業態從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動力不足,並時常中斷繳費。專業人士建議,政府可通過税收優惠、提供補貼的方式,鼓勵保險公司開發補充養老保險產品,同時平台企業有責任為新業態從業人員的養老權益提供保障。

  近年來,隨着共享經濟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勞動者選擇平台就業,或跑網約車、送外賣,或從事網絡主播、網約家政服務等。

  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共享經濟提供服務者人數約為8400萬。《工人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由於多數新業態從業人員以中青年為主、未與平台企業建立勞動關係、收入水平有限,大部分新業態從業人員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未來的養老需求缺乏有效的保障。

  對此,有關專家建議,針對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實際,改革基本養老保險的費率、繳費方式,鼓勵開發相應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明確平台企業的責任,確保新業態從業人員未來老有所依。

  工作不穩定,養老保險繳費常中斷

  今年36歲的黃楊在北京一家互聯網貨運服務平台從事貨運工作。4年來,他以個人身份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黃楊告訴記者,“身邊的同行多自己繳費上社保,而來自外地的同事大多沒參加養老保險。”

  按照現行政策,在難以和平台企業認定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和黃楊一樣的新業態從業人員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養老保險。這種情況下,他們只能依靠個人繳費,因此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個人繳費負擔比較重。

  在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薛惠元看來,新業態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實際參保率較低,參保意願不強。“他們大部分是中青年,收入不穩定,參保意願很低,相對長遠的養老規劃,他們更偏好當期消費。”

  記者注意到,除了養老保險參保率低以外,不少新業態從業人員還會中斷養老保險的繳費。“很多人工作地點不固定,一旦更換城市,有的人索性就不繳了。”黃楊説。

  “面對相對複雜的轉移接續手續,新業態從業人員時常選擇不再轉移轉續,放棄自己的養老保險權益。”薛惠元解釋道,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尚未實現全國統籌,在實際轉移接續過程中,各地政策、經辦管理方式有較大差異,缺少統一的經辦規程。

  國家信息中心發佈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0)》曾指出,靈活就業人員與平台大多是勞務合作關係,與傳統的法定勞動關係性質不同,難以滿足現行社保體系的參保條件。

  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動力不足

  去年12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針對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需要,開發合適的補充養老保險產品。

  事實上,早在2018年5月,我國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啓動了補充養老保險的試點,即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簡稱“税延養老保險”),明確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税款。實質上,這是國家給予購買養老保險產品的個人以税收優惠。

  “從理論上看,税延養老保險能夠減輕新業態從業人員的繳費負擔,提高其參保意願,從而為他們的養老提供保障。”薛惠元指出,但目前試點的税收優惠力度較低,税前扣除額度個人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並且試點範圍有限。

  “加上新業態從業人員保險意識不強、繳費能力不足,導致税延養老保險對新業態從業者的吸引力不大。” 薛惠元直言,“一些新業態從業人員連基本的養老保險都不願參加或無力參加,又怎會有意願購買商業養老保險?”

  “説起養老,我們最信任的還是國家,而且基本養老保險和生活需求相掛鈎,比如一些城市設置了購房門檻,需繳滿一定年限的社保。所以在籌劃養老保障時,肯定會優先購買基本養老保險。”黃楊説。

  38歲的段青是一名微店店主,月收入約7000元。對於以後的養老她早有打算:“養老最大的開銷就是看病,與其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不如買商業醫療保險來得實在。”

  和段青想法相似,主要通過線上約拍、接單的攝影師杜弋也認為養老保險並不是養老儲備的唯一途徑。“行當裏不乏名氣大、收入高的獨立攝影師,他們很多都通過投資房產為養老做準備。”杜弋説。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認為,新業態從業者的收入水平差異很大,一些人對商業養老保險缺乏瞭解,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人羣則偏愛個性化的理財方式應對養老。

  “目前,商業養老保險的規模還不大,使得費率較高,加上商業養老保險是長期導向,不擅長展示分紅、返還價值,影響了人們的購買意願。”王向楠補充道。

  保障養老權益,平台企業責無旁貸

  “養老保險最需要關注的是,沒有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或經常中斷,並且沒有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的人羣。”王向楠建議,鼓勵保險公司針對新業態從業人員的養老需要,開發補充養老保險產品。

  “滿足新業態從業人員的養老需求,需堅持‘多主體、多方面’的思路。”薛惠元認為,對於基本養老保險,應從參保費率、繳費方式等方面進行改革,增強新業態從業人員繳費費率的靈活性,允許新業態從業人員自主選擇繳費週期,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繳費,吸引更多人蔘加基本養老保險。

  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外,薛惠元建議完善商業保險。出於成本與效益考慮,商業保險公司往往缺乏開發專門針對新業態從業人員險種的動力。對此,薛惠元認為,政府可通過税收優惠、提供補貼的方式,降低保險公司的成本,提高保險公司的積極性。

  “在運營方式上,可以考慮政企合作,政府為責任主體,保險公司主要負責提供保險相關的運營與服務,從而鼓勵新業態從業者購買。”薛惠元補充道。

  針對税延養老保險,資深保險經紀人王意笑認為,除了要加大税收優惠力度、擴大試點範圍外,更重要的是重視宣傳,加強對鼓勵長期繳費、堅持長期價值的商業養老險的知識普及。

  “對於吸引大量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平台企業,儘管其在新業態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方面的權責尚未明確,但其有責任為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提供保障。”薛惠元認為,應當不斷增強平台企業的責任,要求其主動為新業態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購買相關商業保險。

  記者:竇菲濤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