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網絡直播帶貨風生水起,流量、熱度成為網絡主播和直播平台競相追逐的生財法寶。而不法分子也瞄準了主播們想要積攢人氣、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的心理,紛紛將黑手伸向了直播間。近日,經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姚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19年12月,待業在家的吳某某偶然看到網上有人售賣增加網絡直播間流量的軟件,便想起了自己的老同學姚某擅長編程。“如果自己也能研發出一款類似的軟件,豈不是一本萬利的買賣?”吳某某立刻聯繫姚某,兩人一拍即合,謀劃在直播熱潮中分一杯羹。在吳某某的指使下,姚某研發出一款“直播神器”,用於虛增某電商平台商鋪直播間的流量。幾經改版升級,2020年2月,姚某將一款集批量導入小號、虛擬增加觀看人數、收藏數量、發言互動等功能於一體的軟件交付給吳某某,並收穫了數筆好處費。之後,吳某某自己當起了銷售與客服,積極“開拓”市場,除了將這款軟件掛在某平台上售賣,還通過在直播間打小廣告的方式向商家兜售。
這種暗刷流量的方式操作簡單,商家下載軟件並註冊賬號後,購買卡密對賬號進行充值,不同數量的卡密對應直播間不同量級的活躍度,購買的卡密越多,直播間的數據就會越“紅火”。為了提高自己店鋪直播間的人氣和銷量,從而吸引更多人來購買商品,不少商家主動聯繫吳某某。等到直播時,商家將這款軟件“外掛”,就會有“殭屍粉”跟主播熱情互動,營造出虛假的熱鬧場面,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羣眾”便因此跟風買買買。商家坦言經過這麼一操作,店鋪銷量確實有所上升,帶貨也比之前更容易了。短短3個多月,就有近200個商家找上門來,吳某某和姚某輕鬆賺進3.2萬餘元。
不法分子和商家聯手贏利,平台和消費者卻因此遭殃。經鑑定,這一程序存在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傳輸數據進行未授權的獲取、增加和修改等行為,屬於破壞性程序。其不僅影響電商平台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還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此外,由於消費者在網購時常常通過主播粉絲數、直播間人氣來選購商品,所以暗刷流量的作弊行為也會對消費者產生極大的誤導。
長寧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吳某某夥同姚某向他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追究刑事責任。最終,法院依法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姚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日前,因二被告人提出上訴,該案進入二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