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迷途少年見義勇為 檢察官縮短“考驗期”助其新生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綜合

本網訊(通訊員 華萱 編輯 林錦屏) “判了!你見義勇為去追的那個歹徒被依法宣判了,為你點贊!”近日,小宇(化名)在忐忑中接通了未檢檢察官撥打的電話,得知曾經的善舉被肯定,小宇真情流露:“謝謝你們給了我機會,縮短了我的考驗期,讓我有了新生活,我一直在努力變好,想讓你們知道我沒有辜負你們的教誨和期望。”曾經那個無聲痛哭的涉罪未成年人,如今展露笑顏。

2018年12月,正在上高中的單親少年小宇與人發生口角後,叫上“哥們兒”與對方約架。事發後,小宇被送進看守所。初見檢察官,小宇痛哭流涕,真正明白了一時糊塗的代價。綜合考慮全案情節和小宇平日在校表現,檢察官認為小宇該次犯罪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相對較輕,主觀惡性不大,故對小宇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為8個月。

家人的眼淚和失而復得的自由讓小宇一夜長大,而檢察機關也聯合司法社工對小宇進行了個性化幫教,幫助小宇找到新生活的方向。考驗期內,在檢察官的幫助下,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宇接受了心理疏導。離開校園後,又在檢察官的引導下,去了一理髮店當學徒學習自己喜歡的手藝。同時,為了讓小宇接觸更多正能量,在司法社工和理髮店店長的帶動下,小宇參加了許多諸如幫老人理髮、交通文明勸導等社會公益活動,漸漸地有了全新的精神面貌,也慢慢找到了生活的方向。

考驗期未滿,檢察官就在搶奪案的案卷中發現了小宇的名字。原來,在2020年9月的一個晚上,小宇和朋友聽見一個女子呼救後,熱心地循聲趕去,勇追歹徒,成功逼停歹徒後幫助該女子拿回了被搶的手機,並陪同該女子到派出所報了案。

“你的轉變,讓我們非常欣慰!”基於小宇在考驗期的良好表現,檢察機關決定對其縮短考驗期。綜合案情及小宇家庭背景、個性特點、成長經歷、心理評估,2020年11月,平陽縣檢察院依法對其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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