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傘和拖鞋成市民夏天“標配” 在馬路上卻可能成為傷人“利器”

進入4月,深圳天氣逐漸炎熱,部分市民已是一身夏裝,再配上一雙拖鞋,開車清爽出行。許多騎電動單車出行的市民也會給自己的“座駕”安裝上一把太陽傘,看似既防曬又輕便。其實,穿拖鞋開車、電動車安裝太陽傘都是危險駕駛行為,稍有不慎都易發生意外。

深圳交警表示,穿拖鞋開車其實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第一,穿拖鞋駕車時,較硬的鞋底容易影響駕駛員踩踏板的腳感。第二,拖鞋容易脱落,影響駕駛員的反應時間。第三,拖鞋易被踏板勾住或者卡住。以上原因都易造成交通意外的發生。深圳交警提醒,穿拖鞋駕駛被查到將面臨罰300元扣2分的處罰。

太陽傘和拖鞋成市民夏天“標配” 在馬路上卻可能成為傷人“利器”

同樣,路面上行駛的電動車加裝一把遮陽傘,看似非常便利,實際隨時可能成為傷人害己的利器:一是遮陽傘骨架在行駛時鋒利如刀,一旦出了事故,騎車人極易被遮陽傘刺傷眼睛等部位;二是增大了行駛阻力,影響行車穩定性和靈活性;三是遇到道路濕滑、颳風下雨等惡劣天氣,極易因重心不穩導致翻車;四是遮擋司機視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記者瞭解到,目前,深圳雖無相關的政策禁止摩托車或者電動車安裝遮陽傘,但一直以來都在開展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整治,減少因此而發生的安全事故。

來源:讀特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曾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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