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就是存着僥倖,覺得不會有人發現。萬一被發現,我再還上就沒事兒了,沒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一時貪念、一絲僥倖,讓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保障員孫哲嚐到了自己釀下的苦酒。
孫哲在離開原單位兩年零七個月後,因曾經虛報冒領羣眾養老保險金15.6萬元,涉嫌貪污罪,被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21年3月17日,孫哲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2020年11月初,在全市社保領域專項治理中,齊齊哈爾市紀委監委將大數據排查發現的冒領養老金問題線索,指定管轄給梅里斯區紀委監委查辦。
“羣眾養老金是民生兜底保障,一分一釐都不能出錯,必須迅速查清查實!”梅里斯區紀委監委迅速啓動調查。通過大數據深入排查比對、蒐集查找證據、與相關人談話……歷時22天,案情逐漸清晰。
孫哲作為梅里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保障員,承擔着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的受理和審核等重要職責。2016年11月,雙河農場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業務人員譚某,為該農場批量參保人員在龍江銀行某支行批量開辦銀行卡,用於養老保險金髮放。在核對領取人分發信息後,將因查無、註銷和死亡無法發放的61人銀行卡交給孫哲,要求其辦理終止待遇手續。
面對這些散發着“金錢”味道的銀行卡,孫哲貪慾陡增,打起了歪主意。他非但沒有辦理終止待遇手續,反而利用職務便利,按照正常下發養老金的流程,為其中31張銀行卡的應持有人辦理了養老保險金領取申請、待遇核定、待遇補發等手續。一系列操作下來,這些銀行卡似乎已與其他退休人員的“工資卡”無異,被孫哲當成了個人的“搖錢樹”。而後該區人社局城居保支出賬户共向31張卡中陸續打入養老保險金15.6萬元,孫哲先後支取用於其個人生活支出。
2018年4月,孫哲與梅里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除勞動關係,並在2019年10月通過事業編制招考進入富裕縣某鎮工作。孫哲以為自己的違規違法行為將隨着離職而成為永無人知的秘密,但離職卻並不能離責,只要違紀違法就會留下痕跡。2020年,在社保領域專項治理中,孫哲的所作所為在大數據比對排查中露了餡兒。
孫哲在察覺到自己的問題有可能暴露後,與妻子狄某某一起,將自己“冒領”的現金,通過銀行ATM自助機“存回”了31張銀行卡內。若知今日,何必當初。他自認為高明的“補救”措施,卻並不能改變自己違紀違法的行為性質。
在調查中,孫哲如實交代了違法事實,並有主動坦白情節。然而犯下的錯誤不會因退還“補救”和主動坦白而一筆勾銷,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
梅里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領導也因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受到相應紀律處分。
(齊齊哈爾市紀委監委)
來源: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
來源:潮汐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