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温州甌海區公安分局發佈一則警情通報,通報全文如下:
近日,我局接市運管部門報警稱,其執法車被人安裝了2部GPS定位器。接報後,我局立即開展調查,於4月9日凌晨將朱某某、盧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
經查,朱某某、盧某某等人交代了為逃避運管部門執法,將2部GPS定位器安裝於運管執法車上以獲取執法活動信息,並告知相關駕駛員逃避檢查的犯罪事實。
目前,朱某某、盧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裝GPS跟蹤器 超限貨車屢屢躲避成功
4月1日,温州市公運執法隊一中隊長劉曉航帶隊巡查時意外發現兩輛超限貨車,在檢查過程中,貨車上的一個對講機突然傳出了一個男子的聲音,“你怎麼會被查到的!不是叫你躲開了嗎?”
劉曉航猜測執法車可能被人動了手腳,在修理廠檢查後發現,車子底盤上有兩個不同型號的GPS跟蹤器,通過磁鐵吸附在車底。
據温州市交通執法人員介紹,超限車輛被查獲後將面臨查扣車輛和罰款等處罰,此前一些運輸公司為了躲避處罰,會安排社會人員駕車尾隨執法車,並向貨車司機通報執法人員的行車路線等最新動態,但是在執法車上發現GPS跟蹤器還是頭一次。
貨車超載治理現狀依然十分棘手
北京市京悦律師事務所欒金光律師表示,在執法車上安裝GPS跟蹤器有可能觸犯刑法。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了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欒金光律師稱關於罪名的判定,應根據鑑定機構出具的意見,來判斷此次事件中的便攜式GPS跟蹤器是否屬於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據温州市交通執法人員介紹稱,超限車輛荷載遠超公路的設計承載能力,一方面會損壞路面,大幅縮短公路正常使用年限。另一方面,超重的車輛會產生巨大的慣性,嚴重影響剎車效果,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
事實上,多年以來,由於貨車超載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並不在少數,然而貨車超載的治理現狀依然十分棘手。
央媒評論:
“小聰明”終究難逃法律嚴懲
新華每日電訊評論稱,在執法者面前耍“小聰明”,通過裝跟蹤器來逃避車輛超限監管和罰款,暴露出的是違法違規者的不敬畏法律,把安全當兒戲。據介紹,這些超限車輛荷載遠超公路的設計承載能力,會造成路面嚴重損壞;超重嚴重影響剎車效果,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
值得關注的是,從生產、銷售到使用,定位跟蹤器產業鏈條存在若干模糊地帶。在互聯網上,跟蹤器的銷售使用門檻極低,社會危害卻不容忽視。打開一些電商平台,“跟蹤神器”“隱形定位器”等五花八門,有的聲稱可“聲控錄音、精準定位”,價格不高,銷量火爆,月銷1萬多個。
位置信息是重要的隱私信息,但目前來看,汽車定位跟蹤器濫用折射出一定監管盲區。根據2015年1月實施的《禁止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顯示,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在法律界人士看來,一旦定位跟蹤器的生產、銷售、使用用於非法用途,即有可能被認定為“竊聽竊照器材”,繼而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或擾亂公共秩序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執法信息被竊取只是一個極端案例。在個人隱私保護意識不斷覺醒的今天,公民的位置等隱私信息應當得到保護和尊重。新的科技產品帶給了我們便利,但掌握科技不等於能夠隨心所欲,同樣也要受法律約束。而挑戰執法權力的“小聰明”,終究難逃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