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買房後才發現是“墓景房”,業主要求搬遷墓園

由 喜東付 發佈於 綜合

買房時沒留意到細節,收房前,業主們實地查看才發現自己所購房子的樓盤旁有一處墓園。3月3日,廣東惠州惠陽區新力君悦灣花園的業主向南都記者反映,該樓盤銷售商涉嫌隱瞞不利條件售樓,給他們帶來了投資損失和精神損失,他們要求開發商協調搬遷墓園或通過免交物業管理費等方式補償業主損失。

站在陽台對視墓園。

對此,該樓盤銷售商回應,他們在《購房須知》中已經告知購房者該不利條件,對於業主們的訴求,開發商正在研究解決方案。

業主代表:

銷售商涉嫌隱瞞不利條件

讓業主買到墓園旁樓房

據業主劉先生介紹,他是2020年5月份購買的新力君悦灣的房子,當時,他對比了周邊的房價,該樓盤價格相對較低8600元/平方米。該樓盤位於惠陽區鎮隆鎮與仲愷區交界,升值空間較大。

該樓盤有望今年7月份交房,在2020年底,有業主期望交樓心切, 就到工地看工程進度。他們登上自己購買的房子查看周邊環境時,發現樓盤旁邊的山坡上有個墓園。

該墓園距離小區直線距離很近,離最近的房子目測約有一兩百米。劉先生説,如果住在這樣的房子裏,每天的心情該是多麼糟糕,清晨起牀打開窗户,走進陽台,舉目相對的就是墓園。

樓盤和墓園的距離

劉先生説,該小區住户上千户,目前,已經知道該不利條件的業主約有100多户。他們購房時看了沙盤,根本沒有發現該不利因素,也沒有售樓人員向他們介紹過該不利因素。

因此,他們認為銷售商涉嫌隱瞞不利因素售樓,將會給他們造成較大的投資損失和精神損失。

業主陸先生是2020年8月份購買的該樓盤的房子,他説,買房時,銷售人員和開發商都沒有告訴他有關墳墓的事情。

現在,他們部分業主共同維權,要求開發商和墓園主及政府部門協商,最好能在交樓前將墓園搬遷;如果搬遷不了,開發商應無條件接受業主退房,要麼就給業主以經濟補償,如“免除物業管理費,直到墓地搬遷走。”

銷售商:

不利因素已告知

開發商正在研究解決方案

3月3日,南都記者前往新力君悦灣售樓部採訪此事,現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領導都在開會,沒有時間接受採訪。

項目陽光宣言第9條。

新力君悦灣易居代理商銷售經理許永文介紹,根據售樓流程,他們已經將相關不利因素告訴了購房者,其中在購房須知中告知“項目北側疑似存在居民墳地”;在售樓大廳的項目陽光宣言中,也有提及紅線外不利因素“項目北側臨近1、2、7、9幢現狀疑似存在居民墳地”。

另據許永文介紹,項目開發商領導已經知道此事,目前,正在研究解決方案,他會將業主訴求及記者採訪問題及時反饋給開發商領導。

對於許永文的解釋,業主劉先生和陸先生認為,他們的確沒有留意到相關告知,同時,他們認為該告知也過於模糊,“疑似墳地”輕描淡寫,現實是一處墓園。

陸先生説,相對於他購買的房子,墳地所在位置是東南方,跟銷售商公示的位置也不吻合。

鎮隆鎮民政辦:

先有墓園後有樓盤

暫時不可能搬遷

3月5日,惠陽區鎮隆鎮民政辦相關領導向南都記者介紹,近日他們接到新力君悦灣業主投訴後,也前往現場進行了實地調查。

經調查,該處墓園位於新力君悦灣旁的一處小山上,該墓園所在地已經被政府徵收,該處臨時墓園建於2016年至2017年間,所葬逝者多是附近村民,也有部分是政府徵地臨時搬遷來的金埕。就此而言,是先有墓園後有樓盤。

山坳中的墓園

該負責人介紹,接業主投訴後,開發商也到鎮隆鎮民政辦諮詢過解決辦法。目前,鎮隆鎮政府還沒有建設公益性墓園,但已經納入了建設規劃。從目前情況看,短時間搬遷該墓園是不太可能的,只有等該山頭用以開發或鎮公益性墓園建設好後,才可能搬遷。

為儘量減少影響,鎮隆鎮鎮民政辦建議可以在墓園周邊種植些高大的綠化樹,通過綠樹遮掩,減輕小區居民對墓園的視覺效果。

新力地產:

將聯合業主一起協調處理此事

3月7日,一位自稱新力地產的女子電話回覆南都記者稱,開發該樓盤前夕,附近山坡上雜草叢生,他們也不知道那裏有墓園存在。

對於業主的投訴,他們已經跟業主進行了溝通,將聯合業主一起協調處理此事。

目前,該事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