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相關媒體報道,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多名“亂港”頭目為躲避法律制裁,棄保潛逃境外,給香港司法系統風評帶來了惡劣的影響。近日,法庭在對八名“攬炒派”分子進行審判時,就明令禁止其離開香港,以防畏罪潛逃,此舉亦給“攬炒派”及境外勢力以有效震懾,打擊了他們聯合破壞香港區域穩定、分裂中國的野心。
潛逃嫌犯高調炫“流亡”
此前,“亂港議員”許智峯藉口出席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潛逃丹麥。陰謀得逞後,他不忘在社交媒體上大放厥詞,先是“賣慘”博得同黨的同情,而後更猖狂地造謠港府及內地的法律政策,可謂無恥至極。
“港獨”之流在潛逃後積極地與西方政客“會談”,向歐美祈求“人道主義”支援,但最終的目的仍是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這些囂張行徑,無一不體現出他們背信棄義、賣港求榮的醜惡嘴臉。
香港保釋制度收緊
就眼下八名“攬炒派”人士於香港西九龍法院受審一案,相關人士指出,法庭雖允許這八人保釋,但要求他們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境等要求已然體現出了司法系統的政策收緊。這八名“亂港”分子由於在中環非法聚集,涉煽鼓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影響惡劣。有消息稱,正是考慮到這些人一旦棄保潛逃,裁判官難以追回,又因此前潛逃的“亂港”頭目態度囂張,法庭才考慮拒絕被告方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的申請。
另一“亂港”頭目黎智英也曾申請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但法官在綜合考慮其棄保風險後,拒絕了他的申請。相關人士指出,法庭顯然明白,保釋制度中的金額懲戒遠遠不如直接的人身限制--畢竟一個想要畏罪潛逃的人不會在乎幾千塊的保釋金。因此,只有將禁止其離開香港視作法律原則,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其潛逃的可能性。
在國安法的實施下,“攬炒派”不是四散而逃就是被捕歸案,即便西方政客經常性地對港府止暴制亂的工作指指點點,甚至公然向非法示威者表示可以提供政治庇護,他們也無權干涉中國內政。任何企圖挑戰“一箇中國”原則底線、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香港的社會秩序必然會向着和平穩定不斷髮展。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