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官網消息,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薛紀寧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薛紀寧簡歷
薛紀寧,男,漢族,1955年2月生,江蘇如皋人,197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7月參加工作。
1973年7月至1979年9月,江蘇如皋縣新民公社插隊;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中央財政金融學院金融系學習;
1983年8月至1984年3月,中央財政金融學院工作;
1984年3月至1985年8月,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工作;
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稽核司三處副處長、江蘇鎮江分行副行長(掛職)、稽核局非銀行金融機構處處長、稽核監督局銀行一處處長、監管一司監管二處處長;
1999年12月至2003年11月,中央金融紀工委案件檢查二室主任;
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察局副局長;
2007年8月至2012年7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正局級);
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巡視辦巡視員。
2020年6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