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業知識產權侵權案頻發,酒企商標註冊提速

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當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2020年知識產權執法行動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了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方面,其中也包含了白酒領域的侵權行為。事實上,近年來隨着白酒在消費品市場熱度提升,包括白酒在內的各類酒水產品的知識產權違規行為也頻繁出現。

多地嚴查假冒白酒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案例中,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的一起假冒白酒案引人關注。案件中涉案者生產侵權假冒知名品牌白酒,通過“慧聰網”進行宣傳、招商,並在線下進行銷售,案值近2000萬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稱,本案中,當事人通過互聯網構建龐大的銷售體系,涉及區域較廣,涉案貨值大,執法人員積極追溯核查線索,破解辦案難點,同時加強行刑銜接,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這起案件並不是孤例。4月23日,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豐台公安分局,以及五糧液、劍南春、洋河等7個名酒品牌的商標權利人開展侵權假冒白酒綜合整治行動,並在盧溝橋鄉一家煙酒專賣店扣押了177瓶侵權假冒白酒;4月16日,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部門與牛欄山酒廠打假人員聯合開展打擊侵權假冒牛欄山白酒專項行動,在對石門市場西側一庫房開展突擊檢查時,現場查扣涉嫌侵權假冒牛欄山白酒73箱,貨值2萬餘元。

酒業知識產權侵權案頻發,酒企商標註冊提速

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了解到,4月23日北京市在昌平區舉辦2021年北京市打擊侵權假冒偽劣商品集中銷燬活動,並集中銷燬了侵權假冒偽劣商品近30噸,貨值380餘萬元,其中不乏茅台、五糧液等知名白酒品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此舉是為了震懾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犯罪分子,展示本市打擊侵權假冒、保護創新發展的決心,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新京報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僅僅是北京市,全國各地也多次進行過類似的打擊侵權假冒商品的活動。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上,僅4月份就有海南、山東、新疆等多個省區開展了打擊假冒侵權的行動。

侵權類型多樣

但酒水領域圍繞知識產權產生的爭議還不僅限於假冒侵權,很多時候酒企之間針對外包裝、商標圖樣、文案等內容,也會產生不小的爭議。

酒業知識產權侵權案頻發,酒企商標註冊提速
酒業知識產權侵權案頻發,酒企商標註冊提速

近期頗受業界關注的上海開山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山酒業”)與“懟”酒之間的酒瓶糾紛便是典型。開山酒業指河南寶豐酒業及許昌胖東來商貿集團聯合開發的“懟”酒產品,涉嫌全面抄襲開山系列產品,侵犯開山酒業知識產權。開山酒業表示,懟酒在春季糖酒會期間展出的產品,涉嫌侵權開山酒業產品開山七賢,瓶子基本完全抄襲。開山酒業更稱,“開山酒瓶”申請並獲得了版權登記以及外觀設計專利。

而隨後“懟”酒的開發者寶豐酒業在公開渠道的回應中則表示,產品研發從2014年便啓動,並在上市後就開始申請包括包裝、酒標的知識產權,懟酒的專利也申請下來了。

開山酒業與“懟”酒之間的爭議,事實上正是目前酒水知識產權爭議中的一個重要盲區。酒業營銷專家蔡學飛表示,目前國內關於外包裝申請的難度門檻較低,這就帶來亂象與矛盾;並且酒類產品嚴格意義上屬於大眾消費品,本身差異化程度較小,同質化競爭較嚴重,審美又高度一致,因此企業為了迎合市場,往往會有意無意向主流審美靠攏,這也是營銷的一種方式,這也導致在管理層面實際上困難重重。

難以界定的外觀及商標專利、較低的申請門檻,再加上酒水作為消費品,快速迭代過程中難以估計到商標與知識產權保護,共同造成了如今此起彼伏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關於商標的爭議,曾引發廣泛討論的還有五糧液與“七糧液”之間延續多年的糾葛。彼時五糧液申請註冊“七糧液”商標,引起另一商標註冊者高某的質疑。高某認為,五糧液申請註冊的“七糧液”商標,與其此前註冊成功的“中原七糧御液”等多個商標存在近似情況,故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隨後,商標局在2012年11月20日裁定爭議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隨後雙方展開多年“拉鋸戰”,直到2020年6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了終審判決書,維持了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對“七糧液”商標不予註冊的裁定。

趨向規範的市場

事後有業界分析認為,五糧液註冊“七糧液”未能成功並不能用侵權視角來看待,也不意味着五糧液在品牌保護上受挫。該事件最大的意義在於,有越來越多的名酒甚至是普通酒水品牌,已不斷前行在知識產權保護的路上。

以五糧液為例,除了“七糧液”以外,五糧液還曾申請過“一糧液”、“二糧液”直至“十糧液”等商標,其中多個註冊已通過。五糧液在另外兩起針對甘肅、北京的兩家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帶有“九糧液”標識的訴訟中,五糧液勝訴,侵權方賠款並停止銷售相關白酒商品。

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房玉洲律師表示,關於商標侵權糾紛案件比較常見的爭議點大多在於“視覺上是否基本無差異”、“案涉商標是否足以引起一般人混淆或誤認”、“案涉商標是否足以令人產生聯想”、即若行為人直接使用與已經註冊的商標視覺上基本無差異的標識,這無疑是對商標專有權的侵犯,但若商標本身顯著性較弱,與被訴商標在直觀的表現形式上也具有一定區別,不足以引起社會一般人混淆,則不構成商標侵權。

房玉洲律師同時提醒,結合目前商標侵權糾紛常見爭議點,對於企業而言,在註冊商標時應儘早、及時註冊,並提升註冊的全面性,對周邊的、類似的標識也儘量一併全面註冊。

蔡學飛也表示,隨着法律知識產權意識越來越強,信息越來越透明,維權成本越來越低,目前存在的亂象正在逐步改變。

進入2021年以來,酒企加速進行商標註冊,以規避可能產生的知識產權爭議。

新京報記者在天眼查平台查詢時也發現,僅4月26日當天便有9條商標註冊信息,分別來自茅台集團、貴州珍酒、水井坊等名企。而將時間選擇為近7天,相關商標註冊信息更多,各大知名酒企共有509條商標註冊動態信息,商標註冊範圍也不再侷限於酒本身,而是擴展到與酒相關的上下游產業鏈中。

新京報記者 薛晨 圖片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截圖、開山酒業官方微信公眾號截圖

編輯 鄭明珠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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