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車之後都要到車管所裏去掛牌,這是每位車主應該具備的一種常識。但是在河北保定曲陽縣的街頭,交警在路上查到了一輛電動汽車,這輛車上並沒有掛牌。而在面對交警質問的時候,車主竟然表示,經銷商告訴他不需要掛牌。
交警檢查了這輛汽車,汽車上具有大架號,根據相關規定,這輛車子是需要懸掛綠色新能源汽車牌照的。但是車主下車之後卻跟交警理論了起來,他表示自己的車子時速不超過60邁,這樣的車根本就不需要掛牌照。
為了老百姓出行方便,市面上確實推出了很多類型的車輛,有些車子的外觀看起來像老年代步車一樣,但性質跟老年代步車卻是完全不同的,雖然它的時速不超過60邁,但屬於機動車的性質,這種車是需要到車管所掛牌的。
交警對車主進行了批評教育,可是車主卻一直堅持自己的理論,自己的車不需要掛牌,而且車主的情緒非常激動,一直在跟交警講道理,並且説交警執法應該講點理。由於車主的行為已經妨礙了公共交通,所以交警決定把車主帶回交警大隊進行處理。
後來經過交警的開導,車主終於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之處,因為車主沒有駕照,並且車輛未按規定懸掛車牌,所以根據交通法規,交警給予了車主罰款1000元的處罰。我們在買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車輛的性質,雖然這種車看起來像老年代步車,時速也不算很高,但它確實屬於機動車的性質,一定要按規矩去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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