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樹人)
導讀:大家買東西一定有過這樣的體驗吧,不管是線下購物還是線上購物,我們買到的東西並沒有銷售口中講的那麼好,或者客服口中講的那麼好。有些人為了能把產品賣出去,不惜造假,但是這種行為,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更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
杭州的朱女士花費二十二萬買了一輛2021款的凱迪拉克,但回家之後卻發現是2020款了,發現自己被騙之後,找4S店要説法卻被告知,這是20.5款。
2021款變2020款
朱女士在十一月二十九日的時候買了一輛價值二十二萬元的凱迪拉克,剛開回家的時候,朱女士便開始試試新車的功能,這一試就試出了問題。朱女士先是按照提示,插入SD卡,但是插進去並沒有相應的反饋。朱女士每一步都是按照提示做的,並沒有出錯,但是系統還是不兼容。於是朱女士開始撥打凱迪拉克的服務熱線,對方讓朱女士報車架號,對方告訴朱女士這輛車是2020款的。
朱女士人懵了,她明明告訴銷售她要的是2021款的車,可卻買到了2020款的。對此,朱女士認為,自己被騙了,當時銷售還告訴朱女士沒有2020款的車了。
據瞭解,朱女士買到的這輛車是銜接款,其實就是和2020款的沒有太大區別。為此,朱女士去找了4S店,想要為自己討一個説法。
找4S討説法
對於朱女士購錯車這件事,4S店表示,確實是他們的問題,因為這輛車確實是銜接款,但是銷售沒有準確地和朱女士這款車到底是不是2021款,而且購車合同上也沒有明確表明這款是不是2021款的車,這種失誤是4S店不該犯的。對於朱女士購錯車,他們表示對不起,他們會為朱女士這次差的購物體驗買單的,最後經過協商,他們給了朱女士相應的賠償。
買車的時候,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帶一個懂車的人一起去,這樣就會降低自己被騙的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車這件事,對於普通家庭來説,這是一件大事,誰都想要買到一輛心儀的車,一輛物有所值的車。作為銷售,應該滿足客户的需求,在有限的金額內,為客户推薦性價比最高的車,不欺騙客户。
部分信息參考來源:浙江電視台
編輯:林晨
校對:劉威
本文由《青海經視法案》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