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擊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婚姻觀念不一致的兩個人,沒必要結婚,不然在談婚論嫁時就開始鬧矛盾,即便結婚了,也不會有好下場。
婚姻觀念不一致,不僅沒必要結婚,沒必要硬着頭皮結婚,更不應該假裝出和對方觀念一致的樣子騙取婚姻,不然結婚後又出爾反爾,説好的事情又變卦,這就不僅僅是觀念不一致的問題了,而是升級為“誠信”和“人品”的問題了,因為這種“假裝觀念一致”而導致悔婚和離婚的案例都不在少數。
瑤瑤曾經面對的一段婚姻,就是一個因為男方家庭“假裝和她觀念一致”而悔婚的案例:
「有些女人面對婚姻時不提條件,有些女人面對婚姻時需要彩禮和房子這些條件,這在現實中都是很正常的,不存在誰對誰錯。不提條件的有她們的嫁人方式,提條件的也有她們的嫁人方式。
我屬於後者,我覺得女人在結婚這件事上,該提的條件要提,一個男人不接受,我就換一個,總會有男人會滿足我的條件。可是,我沒想到除了“接受和不接受”兩種男人,還有一種“假裝接受”的男人。
我的前男友及其家人就是這種人,我提的條件,他們只是表面上假裝接受,實際上一直在算計。
簡單來説就是:説好的彩禮,他們一直拖着不兑現;説好的房子,卻在公婆名下。當我催促的時候,他們跟我説的是,“彩禮婚後再給,房子婚後再過户,不然,萬一給了你彩禮,過户了房子,你悔婚了怎麼辦?”
我問前男友,“這是你的主意,還是你爸媽的主意?”他説是他爸媽的主意,我接着問他,“那你呢?你就任由他們這樣做是嗎?”
他默認了,我也就沒有心思跟他結婚了。明明一切都已經約定好了,他們卻跟我玩這一套,真是太沒誠信和誠意。我不難想到,他們根本不想給彩禮,不想給房子,説什麼婚後再給,萬一婚後不給,我怎麼辦?那時候離婚讓我變成了離婚女人,我的損失就太大了!」
下面這個女人也是因為男方家庭“假裝和她觀念一致”而導致婚姻悲劇的案例,雖然她和上面瑤瑤遭遇的是同一種問題,不過,她的悲劇更重,因為她在結婚後才發現被騙,最後不得不離婚,我們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
我真的好恨自己結婚前沒有考慮地全面一點,如果那時候不輕信婆家的規劃嫁人,也就不會有後來的悲劇了。
婚前,我們明明談好了彩禮和房子等條件,他們家還裝作很大方的樣子説滿足我所有的要求,可是,在婚前卻沒有兑現。
他們一直拖到快要結婚時,才跟我説,“彩禮等到婚後再給,房子等到婚後再過户。”
我當時真的不該聽信前夫的花言巧語,他跟婆家其他人是同一路貨色。
結婚後,我追問彩禮的下落,婆婆説已經把彩禮給她兒子了,“反正彩禮給你了,也是你們夫妻兩個人用,既然如此,給誰都一樣,我就直接給我兒子了,一分不少,不信你去問他。”
我問他的時候,他的説法跟婆婆的説法一致,還給我看了轉賬記錄。後來離婚分財產的時候我才知道,當時“彩禮”的那出戏,是他們故意演給我看的,前腳剛給我看完轉賬記錄,後腳他就把錢還給了婆婆。
我誤以為婆婆真的兑現了彩禮,就沒再管這個事。當時房子還在婆婆名下,我有要求過婆婆把房子過户給我們,但是前夫卻從中作梗,仗着我對房子的事不瞭解,哄騙我説,“過户的事不着急,我們這個房子有升值空間。只在我媽名下的話,之後出手比較方便。但如果過户到我們倆名下,以後出手就不方便了。”
我信了他的鬼話,就沒再追究房子的事。結果,等到小叔子要結婚的時候,婆婆直接告訴我,“兒媳,你們搬出去住吧,我已經把房子過户給小叔子了!”
我當時整個人都懵了,等緩過來的時候,我問婆婆,“憑什麼?之前不是説好了,這是跟我們做婚房用的嗎?”
婆婆蠻不講理地説,“房子在我名下,只是讓你暫住,不是長住。我不記得我説過房子給你們做婚房,我一直都是説只讓你們暫住,你記錯了,我可不會記錯。”
我當時賭氣説,“我不搬!”
婆婆惱羞成怒説,“兒媳,你搞清楚,房子在我名下,我趕你走天經地義!這件事我本不該再跟你説,因為我已經跟我兒子説過了。你最好趕快收拾收拾,你們搬走之後,我好給你小叔子佈置婚房!”
我打電話把前夫喊回家對質,我以為他會站在我這邊,可沒想到他站在了婆婆那邊,“媳婦,這就是你的不對了。這個房子本身就不屬於我們,一直都在我媽名下,她自然有權處置。我明天就去租房子,完了我們就搬出去!”
這一切對我來説簡直是噩夢,我深刻體會到了什麼叫“出爾反爾”,他們的態度以及所説的一切,都跟之前完全不一樣。
如果只是婆婆那樣我或許會忍,但是我一直信賴的老公竟然也是那副嘴臉,我就算再傻也能認識到我被騙了。之後鬧得我爸媽知道之後,他們做主讓我離婚了。
我一直搞不明白我前夫到底在想什麼,自己和媳婦被趕出去,什麼都落不到,他就不想想這對自己不公平嗎?我們之前約定好的那麼多事,他跟着婆婆一起翻臉不認人,難道就不知道這是一種醜惡的嘴臉嗎?我完全搞不懂,這樣一家人,我真的怕了!
很多東西婚前不落實,婚後註定是悲劇!
婚姻考驗的不僅僅是兩個人的感情,更考驗兩個人以及兩家人的“誠意”和“誠信”。
婚姻只有滿足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條件,只有滿足了“你情我願”的條件,婚前和婚後一致,才算是正常的婚姻。反之,像上面案例中提到的那種婚姻,連正常的婚姻都算不上,太反常。
對女人來説,很多東西婚前不落實,婚後註定是悲劇!前面瑤瑤能夠預見到這種悲劇,能夠認清男方家庭的醜惡嘴臉,所以用悔婚的方式避免了悲劇的發生;但是後面那個女人就太盲目,太沒有遠見了。
她所遇到的男方家庭跟瑤瑤遇到的是同一種家庭,是一家沒有誠信,沒有誠意的人。這樣的男人,任何女人都不該嫁,不然悲劇就是你自找的。
彩禮和房子之類的東西,如果達不成一致歸達不成一致,因此悔婚很正常。但是,如果達成一致了卻不兑現,哄騙女人先結婚再兑現,十有八九是在騙婚。
希望其他女人在這些問題上慎重一點,如果你什麼條件都不提也就算了,可如果你提了條件,並且對方同意了,那就必須要在婚前落實兑現,否則你就不該嫁。你嫁到上面案例中那種家庭,非但得不到之前談好的東西,而且最後就算你要離婚,也什麼都分不到。這些還不是最悲劇的,最悲劇的是,經歷過這樣一段婚姻,會讓你一直感覺到窩心,甚至你都弄不清該恨誰才好。(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