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車輛逾期不接受處理公告
第四十四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一百零七條規定,下列機動車因交通違法被贛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蓉江新區大隊扣留,違法當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理,現將以下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機動車予以公告。請違法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到蓉江新區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逾期仍不接受處理的將對所扣車輛依法處理。
贛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蓉江新區大隊
2022年7月14日
第44期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機動車:備註:2022年5月份,因逾期未處理交通違法所公告的車輛共計7輛。上表中,有牌二輪摩托車1輛、有牌汽車1輛,無牌二輪摩托車5輛。附:江南都市報G07版 登報公告來源:違法處理室 何麗珍
編輯:廖麗娟
編審:吳忻蕾
審核:朱啓亮
【來源:贛州蓉江新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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