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定蓮池區公安微信號11月5日消息,2021年11月3日,蓮池區公安分局百樓派出所依法處罰一名未按規定執行防疫管控的違法人員許某。
2021年10月31日凌晨1時許,蓮池區防疫辦接到徐水區防疫辦通報函涉及蓮池區百樓鎮一村民許某(男,44歲)十混一的核酸檢測結果需做複檢,並要求按相關防控政策予以管控。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立即聯繫到許某告知其相關情況,通知其保持電話暢通,不要與其他人接觸並等待防疫工作人員。許某接到通知後未按照要求在原地等待防疫工作人員,還將手機關機造成失聯。為儘快聯繫上許某,出動了公安民警、衞生防疫人員、區、鎮、村共100餘名工作人員直至凌晨6時才將許某找到。
許某的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政府決定、命令”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蓮池區公安分局依法對許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