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最高檢:嚴厲打擊哄搶救災物資、哄抬物價等涉汛涉災違法犯罪行為

由 機東林 發佈於 綜合

新京報快訊(記者 沙雪良)7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設施、哄搶救災物資、哄抬物價等各類涉汛涉災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防汛救災工作秩序,為防汛救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河南等地要組織檢察人員投入防汛救災

連日來,河南的災情引起全國關注。最高檢下發的《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做好當前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的通知》指出,做好當前防汛救災工作,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護一方穩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檢察責任。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充分動員、有序組織檢察機關人力物力,積極協同做好防汛救災各項工作。

其中特別提出,河南等受災嚴重地區檢察機關要把搶險救災作為當前緊迫任務,繼續組織廣大檢察人員投入到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中去。其他地區檢察機關也要未雨綢繆,根據當地汛情提前做好準備,切實做到有備無患。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救災面臨的嚴峻形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時刻關心、密切關注汛情災情,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維護穩定等各項工作,以“力行”戰勝突發災情帶來的各種考驗。要及時向本地黨委報告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主動提出應對解決建議,當好法治參謀。

集中力量辦好涉汛涉災案件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在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主動加強與其他執法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動作為、擔當盡責,綜合運用各項檢察職能,為防汛救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具體來説,要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設施、哄搶救災物資、哄抬物價等各類涉汛涉災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防汛救災工作秩序。要以深化羣眾信訪件件有回覆制度為載體,集中力量辦好涉汛涉災刑事、民事、行政信訪申訴案件,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首辦環節。要加強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督促監管場所落實防汛工作措施,確保監管場所安全。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

編輯 張磊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