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印度男子性侵少女後被直接釋放,原因是他沒有脱女孩衣服
據印度媒體報道,本週印度電視台轉發的一起惡性案件讓國內很多民眾大跌眼鏡,甚至“火”到了其他國家:一名女子被自己父親賣到其他家庭包辦婚姻,不堪忍受公公的騷擾選擇回家,卻被父親當作是“恥辱”多次性侵。隨後她逃到外面後又被人以“介紹工作”為理由性侵,乞討時候也被性侵,報案也被警察做了同樣的事。最終在案件得到重視時候,女孩已經被400多人性侵(很大一部分是她被強迫從事性服務),非常駭人聽聞。
消息稱,昨日印度媒體又轉發報道了一起性侵案件,這起不是因為過程惡劣而是判罰結果令人匪夷所思:幾年前一名女性報案稱,她看到一個男子把她的女兒引誘到家中,據女孩兒自己所説他隔着衣服對女孩進行了身體侵犯,包括亂摸女孩的胸部以及試圖扯下女孩的睡褲。在報案後警方抓住了嫌疑人,他認下了所有犯罪事實,並以性侵罪判處3年徒刑。
事情到這裏一切還都正常,但男子隨後上訴到孟買高等法院,次年1月,法官認為,受害女孩的衣服未被脱掉,只算情節較輕的性騷擾,就將其改判輕罪可以立刻保釋。該判決結果當時引起了巨大的輿論爭議,受害者家人也進行多年的抗爭,但直到上個月都沒有引起充分的重視。
在今年疫情解禁後,印度國內性侵案頻發,短短一個月內孟買警方就接到了數千起報案,社會上嚴懲呼聲很大。媒體這時候又將這個舊案翻出來,民眾被徹底激怒了;經過網民、媒體、電視台和底層官員聯合施壓,印度最高法院昨天終於做出最終判決——推翻此前無罪認定,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法官表示,法院必須關注犯罪者的性意圖,而非是否存在皮膚接觸,所以他確實符合性侵。
消息人士稱,如果這個案子沒有得到重視的話,大概率還是沒有下文,所以説到底就是“惡法”問題;印度對性侵的法律懲戒非常寬鬆,寬鬆到很多地方可以自行商議解決這些刑事案件,甚至有很多受辱者不會選擇報警,因為他們知道報警沒有任何作用,還會讓自己名譽損壞,這樣一來更多犯罪分子就逍遙法外了。
據此,很多民間人士呼籲趕快修改法律,首先得摘掉這些“隨意法”,自由裁定量刑。有人評論稱:“其實印度性侵強姦屢禁不止的最大原因就是,法官可以把這些案子或大或小,很多人僥倖心理就太強了;如果明文規定什麼罪一旦成立判多少年的話,這一定會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