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明星離婚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們沒必要覺得太奇怪,但是對於一部分人來説,因為受到這種原因的影響,即便兩個人的感情沒有了他們也不會輕易離婚,畢竟娛樂圈是一個很特殊的圈子,雙方的利益都有可能會受到這段婚姻的影響,一旦分開其中一方可能會損失慘重。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不管外界有怎樣的傳聞和爭議,損失慘重的一方都不會同意離婚,所以事情就會處在一種比較焦灼的狀態,比如江宏傑和福原愛就是這樣。當初兩個人也算是娛樂圈中很有代表性的模範夫妻,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多家媒體開始陸續報道他們情變的新聞,所以引發了很多網友的圍觀和議論。
根據媒體的相關報道來看福原愛一直堅持離婚,但是江宏傑卻不同意離婚,説到底還是因為兩個人的收入差距確實太明顯了,由媒體報道,福原愛的收入是江宏傑的37倍,所以一旦兩人離婚的話,損失慘重的一方絕對是江宏傑。不過最近兩天,根據台灣媒體報道的內容來看,江宏傑已經快速同意離婚了。
據瞭解,在此之前,由廣告商看中了江宏傑和福原愛夫妻恩愛的形象,就僱用兩人進行廣告拍攝,個人沒想到兩人感情生變,廣告商損失慘重,所以已經準備用違約條款向兩人索賠,初步估計違約金額高達2億人民幣。也就是説,兩個人需要支付廣告商如此高額的費用。
因為這個原因的影響,江宏傑已經快速同意離婚,想結束這段婚姻關係,這樣就可以擺脱2億日元的廣告索賠。而且根據相關法律條例,就算兩個人離婚,福原愛也要給江宏傑20%的婚後財產,所以江宏傑的態度才會有如此變化,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江宏傑的這種處理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