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 綜合報道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8月9日下午6點左右,正值晚高峯時段,一輛白色奔馳,打着右轉向燈在位於酒仙橋路段某岔路口的左側道路上逆向行駛,還疑似朝窗外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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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凌晨1時許,北京交警發佈針對網傳“馬某某交通違法”的情況通報,經調查,8月9日18時許,馬某某駕車行經朝陽區酒仙橋駝房營南路時,存在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已對其相關違法行為依法合併罰款300元,駕駛證記3分。
據瞭解,馬某某正是演員馬思純。相關話題隨後登上熱搜第一,引發網友討論。
馬思純本人 則在16日上午9時36分回應了駕車逆行被罰一事,稱深感自責。
(綜合自@北京交警、北京青年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