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發改委:煤價合理區間是“打明牌、劃邊界”

由 段幹方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 《中國證券報》25日刊發文章《發改委:煤價合理區間是“打明牌、劃邊界”》。文章稱,國家發展改革委2月24日消息,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24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時表示,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既不是重回政府定價,也不是放任自流。當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內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放手讓市場主體自主交易形成價格,政府監管要“到位不越位”,不得進行不當行政干預;一旦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立即採取調控監管措施,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他指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實質上是一種預期管理手段,通俗説,就是“打明牌、劃邊界”。

  (小標題)明確價格合理區間 強化區間調控

  萬勁松表示,此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是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明確價格合理區間、強化區間調控,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具體內容可概括為“兩個明確、三項保障”。

  (資料圖,新華社發)

  “兩個明確”,一是明確了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從目前階段看,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含税價格在每噸570元至770元之間較為合理。考慮中間環節流通費用等因素,明確了山西、陝西、內蒙古三個重點產區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將綜合採取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在上述合理區間運行。二是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燃煤發電企業可在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範圍內及時合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為了實現“兩個明確”,《通知》提出了三項保障措施,即提升煤炭供需調節能力,強化市場預期管理,加強煤、電市場監管。

  在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看來,此次完善機制,就是要着力解決“煤電頂牛”難題,實現煤價、上網電價、用户電價“三價聯動”,推動煤、電上下游協同發展。

  “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可以有效實現‘上限保電、下限保煤’。”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表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是在充分考慮成本的基礎上確定的,兼顧煤、電上下游利益,並與煤電市場化電價機制作了妥善銜接。當煤炭價格達到區間上限每噸770元時,燃煤發電企業在充分傳導燃料成本、上網電價合理浮動後,能夠保障正常發電運行。當煤炭價格觸及區間下限每噸570元時,煤炭企業能夠維持穩定生產。同時,留出了足夠空間,使煤炭價格能充分反映市場供需變化,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

  (小標題)加強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

  對於今年煤炭價格非理性上漲,萬勁松表示,其背後有資本過度投機炒作這個推手。這次出台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就是提前劃定了政府價格調控監管的邊界線,也給資本設定了“紅綠燈”,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壓縮投機炒作空間,能夠有效防範投機資本惡意炒作。

  他指出,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密切關注投機資本動向,加強煤炭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對投機資本惡意炒作露頭就打,着力規範煤炭期現貨市場秩序,促進期現貨市場協同健康發展。

  在煤炭現貨價格方面,周伴學指出,雖然目前沒有對煤炭現貨價格提出合理區間,但現貨價格不能明顯偏離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國家發改委也一直對現貨價格進行指導,將密切監測煤炭現貨價格變化,發現明顯偏離的情況,及時會同配合有關部門綜合採取措施,加強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嚴肅查處投機資本惡意炒作和市場主體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防止現貨價格大起大落,維護煤炭市場平穩運行。

  (小標題)引導煤價合理迴歸

  “今後一段時間,預計煤炭價格會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於進一步穩定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彭紹宗表示。

  他指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長協組織、儲備調節、預期管理、價格監管等工作,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一是強化長協組織。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是煤炭市場價格的“壓艙石”。將進一步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着力強化合同履約監管,確保中長期合同多籤、實籤,切實執行到位。二是強化儲備調節。將加強煤炭產品儲備和產能儲備建設,進一步增強政府可調度儲煤能力,完善儲備調節機制,適時收儲和投放,有效平抑市場價格波動。三是強化預期管理。將健全煤炭生產流通成本調查制度和市場價格監測制度,規範煤炭價格指數編制發佈行為,讓市場信息更加真實地反映供求狀況。出現超出價格合理區間的情況時,將適時採取包括提醒、約談、成本調查、價格干預,以及《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合理迴歸。四是強化價格監管,將密切關注投機資本動向,強化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堅決遏制資本過度投機和惡意炒作。強化反壟斷監管和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各類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