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汽車對於現在的人們來説,已經是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大部分家庭至少擁有一輛小轎車。買車時大家要謹慎,仔細查看車輛的情況,按照驗車清單上的項目,一一核對,別疏忽大意。
一女子買了一輛大眾高爾夫,她懷疑這輛車不是新的,隨後,她自己掏腰包,花了45,000塊錢去做鑑定,如今,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處理,結果又是怎樣的呢?
女子買了一輛新車,她覺得4S店故意欺詐
去年7月份,家住紹興的王女士購買了一輛大眾高爾夫,花了14萬,提車的時候,她發現車子多處有劃痕,因此她懷疑這不是一輛新車。一個月之後,她委託第3方機構做了鑑定,鑑定報告中説,車子存在一些質量問題,確實有瑕疵,在補充説明中還指出,某些地方的瑕疵是新車不應該有的。

後來大眾廠家的工作人員來到4S店,記錄了王女士反映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也介入處理,最近,事情有了進展。

之前王女士説車子存在嚴重瑕疵,銷售方應該在售賣之前告知消費者,並且積極的處理更換,或者通過其他的方式解決,而銷售方卻故意隱瞞,在消費者發現問題後才提出更換,她認為銷售方是故意欺詐。

消費者無奈接受最終的處理結果
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説,認可第三方機構的鑑定報告,不過經銷商不存在欺詐行為,對於車子存在的問題,可以按照三包法走,幫助消費者和經銷商進行調解。

王女士表示,她不願意接受這個説法,車子的擋風玻璃不符合國家標準,這件事不應該讓消費者來買單,但消費者本身是弱勢羣體,耗不起那麼長時間,在維權的過程中,自己已經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拖不起了,所以她接受調解。

現在事情已經解決了,王女士買的這輛車退給了經銷商,買車時的費用全部退了回來。當時對車子進行鑑定,王女士自己找的第3方機構,花了45,000塊錢,如今,這筆錢王女士承擔70%,也就是3萬塊,另外一部分由4S店承擔。

知曉了事情的經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有些人覺得這個結果很合理,而有些人覺得對於消費者來説不公平。如果王女士買到手的不是一輛新車或者4s店存在其他的欺詐行為,那麼4S店要退一賠三,但如今的這個結果,王女士只是把車退了,自己還花了3萬塊的鑑定費,實在是很吃虧。

在這裏提醒大家,維權要以法律為依據,根據事實存在的情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買車時得小心一些,如果發現車子存在問題,要當場跟銷售人員反映,換一輛車或者把車子退掉,如果把車開出4S店再找4S店負責,4S店多半是不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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