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與泰和友聯的商事糾紛案引爭議,對此,李亞鵬方的代理人發表聲明表示:
李亞鵬先生與泰和友聯的商事糾紛案尚處於司法程序中,但近日,某些媒體發佈的關於本案的不實報道,被大範圍傳播,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對我方李亞鵬先生及雪山藝術小鎮項目的合法權益造成實質性損害,為以正視聽,我方發佈以下聲明:
1、個別媒體發佈的關於本案的視頻中,李亞鵬先生的語音信息被惡意剪輯、斷章取義。我們會聯繫對方要求其公佈錄音來源,並提供完整的錄音信息。
2、其中,線上傳播的視頻航拍片段並非雪山藝術小鎮項目,系盜用其他項目素材。我方嚴重質疑該媒體的基本新聞調查素質。
對於損害雪山藝術小鎮項目及李亞鵬先生名譽的行為,我方保留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的權利。
同時,我方希望廣大媒體停止傳播不實新聞,不要被個別媒體發佈的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言論,影響公正客觀的輿論環境。
特此聲明!
早前,李亞鵬代理律師就李亞鵬被控欠債案判賠4000萬回應稱:“本案屬於普通的商事糾紛,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此一審判決並非生效判決。我方將依據事實和法律提起上訴。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對方利用李亞鵬先生的公眾人物身份,多次斷章取義製造新聞,通過社會輿論對當事人及案件審理施加壓力,甚至故意違反庭審紀律,將記者虛構身份帶入庭審現場,並因此受到法庭訓誡。針對對方上述行為,我方保留相關權利,並堅信本案最終會有一個公正的結果。”
據悉,2012年7月,泰和友聯出資6000萬元投資李亞鵬成立的麗江雪山公司,雪山公司確保泰和友聯實際獲得的權益不低於1億元,並可在3年開發期滿後,收回固定收益4000萬元。到了開發期滿之後,泰和友聯一直都沒有收到雪山公司款項。2015年一審法院判決李亞鵬、李亞煒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和利息。
大部分網友看了表示:這樣條件的合同都敢籤,無語····
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