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不符合條件的人辦低保!嚴懲!

“原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得罪人,現在想想真是糊塗啊……”

近日,面對紀委監委工作人員,淮安市淮安區蘇嘴鎮黃莊村黨總支原負責人吉某某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悔恨不已。

事情要從去年的一封舉報信説起。2020年9月,一封反映黃莊村村幹部優親厚友、為不符合條件的關係户周某某辦理低保的實名舉報信寄到了淮安市紀委監委。

接到舉報後,淮安市紀委監委立即發函交淮安區紀委監委調查核實。該區紀委監委安排人員到蘇嘴鎮民政辦,調取了黃莊村低保名單。名單顯示,周某某自2010年1月起開始領取低保補助金。接着,調查人員又來到市場監管部門,查詢資料顯示,周某某兒子名下有2家公司,其兒媳名下還有一家公司。從現有情況看,舉報的真實性很高,調查人員隨即來到了黃莊村。

“你們村周某某被納入低保是否符合政策?”調查組找到黃莊村黨總支負責人吉某某,開門見山拋出問題。

“符合政策,周某某夫妻二人常年生病在家,兒女都沒有工作,家庭確實困難。”吉某某的回答很有底氣。

“2019年,區裏開展低保動態調整工作,你有沒有帶人去核查周某某家庭最新情況?”

“核查過,該户情況沒有變化。”

“那這個你怎麼解釋?”調查組向吉某某出示了低保户周某某兒子名下公司的註冊登記資料。

“這個我真的不清楚,他兒子常年在外很少回家......”看到資料,吉某某顯得有些緊張。

“我們已經走訪了你們村‘兩委’幹部和部分村民,關於周某某兒子開公司的事情大家早就聽説,你作為村黨總支負責人怎麼能説不知道。村裏有羣眾向你反映過,你又為什麼不去核實!”

面對調查組的連續追問,吉某某終於承認了自己的違紀事實。

原來早在2019年,蘇嘴鎮開展低保動態調整工作,鎮民政辦通知黃莊村在內的各村瞭解低保户變動情況,要求如有變動及時上報。吉某某因為怕得罪人,在接到鎮裏通知後,沒有主動到周某某家開展入户調查、鄰里走訪工作,導致沒有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周某某户及時取消。

2021年1月,吉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區民政局相關責任人因履職不力,分別被給予相應處理。

(江蘇省紀委監委網站、淮安市紀委監委)

來源:清廉江蘇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90 字。

轉載請註明: 給不符合條件的人辦低保!嚴懲!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