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買新車,未出展廳就連人帶車摔下2樓,4S店隨便鬧,我無責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綜合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出行觀念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人也都喜歡上了“開私家車”出行,因為對於大眾來説,成為“有車一族”不僅是個人經濟地位的象徵,也能方便自己的出行,不必每天起早貪黑的趕公交車。在前不久,一則關於“買車”的新聞就被網友們刷爆了朋友圈。那麼發生了什麼呢?一起來看看吧!


據瞭解,家住成都的曲先生,為了自己上下班出行方便,打算給自己購置一輛小汽車,可看了很多品牌,都沒有自己特別相中的,不是性價比不高就是外觀不喜歡。抱着最後的一絲希望,進入了當地的雪鐵龍4s店,沒想到在這裏終於遇到了自己心動的車型。不論是在價格配置還是顏值上,都深深打動着曲先生,銷售也看出來曲先生很想購買,所以好話也説了不少。經過協商,曲先生就決定購買這款車,於是就很快的和銷售簽訂了購車合同。


可是就在提車的時候,銷售員告訴曲先生,新車放置在2樓,展廳內的車子僅為展示使用。曲先生也表示理解,然後就上了2樓,4S店的工作人員告訴曲先生,要是想早點試試車的話,可以自己開下去,如果不想的話,等會工作人員開下去。可能是因為剛買完車,曲先生整個人也比較興奮。想到自己花了那麼多錢,當然要當第一個開這個車的人,於是便坐上去發動汽車開動。然而曲先生開到前面,將原本的升降梯口誤以為是下坡路口,結果因升降電梯還沒升起,連人帶車摔下了2樓。當即曲先生就被送往了醫院,所幸人沒什麼大礙,只是臉部和腿部磕得比較厲害,只需要安心靜養就可以。


當處理完傷口以後,曲先生也是趕緊來到4S店,要求4S店賠償,可4S店卻表示説車是曲先生自己開的,跟其他人都無關,是曲先生自己看路有問題才導致的。而曲先生卻認為雖然是自己開的車,可是2樓電梯附近沒有任何警示牌,就連句標語都沒有,很容易出意外,所以4S店必須要賠償!不得不説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幾率還算很少的。


事情發生後,有一部分網友覺得4S店應該負起責任,因為曲先生既然能連人帶車從2樓開出摔下,那麼這其中一定表明4S店的店鋪設計不合理。但是另一方面,也有網友覺得曲先生這是“無理取鬧”,因為曲先生之所以發生意外,完全是因為自己的行為。因此,4S店不需要賠償。那麼面對曲先生的“上訴”,4S店又持有怎麼樣的態度呢?據悉,該4S店負責人表示:隨便鬧,我無責。


個人覺得,其實雙方都有做得不對的地方。首先,有顧客來買車,4S店應當將新車徹底檢查後開至安全地帶,才能交給顧客;其次,作為顧客,對4S店內的情況一點不瞭解,怎麼可以隨意開車呢?記得當初我買車的時候,也是有現車在二樓,看中後交錢,然後由工作人員開至檢修車間對車重新檢查,全程我都在場,檢查完後開到店門口與工作人員合影,這才將車鑰匙交給我開走。

不知道對於4S店的這個回應,大家是怎麼看待呢?還有大家買車是怎樣的一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