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也對俄羅斯“寡頭”資產下手,可行性多大?
【文/觀察者網 鞠峯】
俄烏軍事衝突全面爆發後,美西方一些國家在政治、文化、體育、藝術等領域的“國界”突然清晰了起來。俄羅斯“寡頭”成了官員之外的主要制裁對象:德國政府剛剛扣押了俄“寡頭”烏斯馬諾夫價值近6億美元的遊艇。
美國也對俄“寡頭”的資產“出手”了:美司法部昨天成立了一個特別行動小組,負責沒收他們的資產,該小組已經開始對其資產進行追蹤。然而,這麼做的可行性有多大?
美媒稱,只要能坐實俄羅斯“寡頭”從事犯罪活動,便可依據《民事資產沒收改革法》,對其財產進行凍結或沒收。
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報道,拜登在3月1日發表任內首次國情諮文,大談俄羅斯局勢。他在演講中對俄“寡頭”喊話説,“我們將找到、扣押(seize)他們的遊艇、豪宅和私人飛機。”
“你們的不義之財,我們盯上了,”拜登話畢,現場兩黨議員均齊聲鼓掌。
俄羅斯“寡頭”烏斯馬諾夫的“迪巴爾”號遊艇 圖自社交媒體
次日,美國司法部便宣佈,成立一個特別行動小組,稱作“盜賊緝捕行動特別小組”(Task Force Klepto Capture),負責“從犯罪的俄羅斯‘寡頭’處沒收資產”。
該工作組的第一件工作,便是追蹤這些人的在美財產。
NBC稱,這件事費時費力,因為這些人通常通過各種方式洗錢,比如房地產、藝術品、珠寶、遊艇等。有關專家也説,“寡頭”們通常會註冊空殼公司,還可以鑽私募、奢侈品等的“空子”,來隱藏他們的真實身份。
一位前聯邦檢察官卡賽拉(Stefan Cassella)介紹,追蹤俄羅斯“寡頭”在海外銀行裏資產也非常難。
此外,如果追蹤到俄羅斯“寡頭”的資產,有什麼法理依據支持美政府進行沒收等操作嗎?
據NBC介紹,美國政府如果想沒收公民的財務,需要依據《民事資產沒收改革法》(Civil Asset Forfeiture Reform Act)。該法律起源於18世紀,當時,對於不繳納關税或進口税的外國船隻,美國政府將扣押其貨物。
1980年代,該法律被越來越多地用於打擊毒品執法,而且是打擊恐怖分子和逃犯的常用武器。
《民事資產沒收改革法》列出了一長串聯邦罪或涉外犯罪,並規定在這些情況下聯邦政府可以沒收罪犯的資產。這部法律成為州或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方式,但有批評者稱,執法機關會濫用該法律,從違法犯罪中盈利。
根據該法律,檢方可以凍結或扣押相關資產,但需要一個合理的依據標準,以及法院的執行令。如果資產被凍結或扣押,就意味着不能被出售,且美國公民不得與其進行有關交易。
檢方如果認為相關資產與非法活動有特定聯繫,就可能進行扣押,美國政府最終會獲得所有權。如果資產被扣押,原所有者可以通過上訴要求取回,這種情況下美國政府需要舉證該資產確實與犯罪行為有關。
前聯邦檢察官卡賽拉稱,如果是俄羅斯“寡頭”的資產,檢察官不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人或資產與烏克蘭衝突有直接關聯。“他們(檢察官)必須證明‘寡頭’們犯下的罪行,但不一定要是戰爭罪或者和烏克蘭有關,”卡賽拉説。
其實民事資產沒收並不是沒收俄羅斯“寡頭”的唯一途徑。如果能給他們定罪,那麼其財產可以在刑事審判階段被扣押——但是這種方法比民事資產沒收更難,因為這需要讓他們們坐在美國法庭的審判席上。
此前,美國政府也曾沒收其他國家領導人或商業人士的資產。
例如,現任赤道幾內亞副總統特奧多羅·曼格被指控在2011年擔任該國農林部長時,通過腐敗和洗錢積累了超過3億美元,美聯邦檢察官稱這些行為也違反了美國法律。美國司法部將曼格告上法庭,最終雙方達成和解,但曼格曾花3000萬美元購置的一套加州豪宅、法拉利和他收藏的多件邁克爾·傑克遜生前的物品都被拍賣。曼格還支付了超過1000萬美元的和解金,被美國政府沒收。
俄烏軍事衝突全面爆發後,美西方一些國家對俄羅斯進行了方方面面的制裁。事實上,已經有其他國家政府對俄羅斯“寡頭”的個人財產下手。
俄羅斯億萬富翁阿利舍爾·烏斯馬諾夫(Alisher Usmanov)於2月28日被歐盟列入制裁名單之中,兩天後,美國《福布斯》雜誌從遊艇行業的三個消息人士處獲悉,這位俄羅斯富豪最珍愛的一艘遊艇——價值近6億美元、長150多米的“迪巴爾”號已被德國北部城市漢堡當局查扣。
據路透社報道,英國政府也宣佈,正在考慮扣押(seize)受制裁的俄羅斯“寡頭”的財產。
此外,在英超聯賽中,另一位俄羅斯億萬富豪也陷入輿論旋渦中。在英國國內,很多人呼籲對英超豪門切爾西俱樂部的老闆、羅曼·阿布拉莫維奇(Roman Abramovich)進行制裁,甚至有人建議政府直接沒收阿布在英國的資產,包括切爾西俱樂部。
當地時間3月2日晚間,阿布拉莫維奇通過切爾西俱樂部官網發佈聲明稱,他作出了出售切爾西俱樂部的決定,並相信這符合俱樂部、球迷、員工以及俱樂部贊助商和合作夥伴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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