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駐日大使館9日最新消息,為確保國際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傳播風險,根據中國民航局、海關總署、外交部公告要求,自2020年9月25日(含當日)起,日本赴華航班的中、外籍乘客須憑3日內(以出具日期為準)新冠病毒核酸(PCR)檢測陰性證明登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中國公民登機辦法
(一)自日本直飛中國
登機前3日內在指定檢測機構(名單見附件)取得統一格式的陰性結果紙質證明,乘機時憑該證明原件登機並將證明覆印件交航空公司留存,無需出示帶飛機或“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二)自日本經第三國或地區飛中國
登機前3日內在指定檢測機構取得統一格式的陰性結果紙質證明後,12小時內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小程序申報入口B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證明。經中國使領館複核通過後,當事人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請務必事先查看小程序中的“核酸檢測證明申報常見問題解答”。請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中轉乘機,並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三)自第三國經日本中轉乘機飛中國
登機前3日內在始發國檢測機構取得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並於12小時內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小程序拍照上傳(具體要求請查詢中國駐該國使領館網站),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複核通過後,當事人憑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在日本中轉乘機。乘機時請隨身攜帶檢測證明原件並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目前日本各機場中轉區內均未設置核酸檢測機構,轉機人員無法入境日本進行檢測。因此,請中轉乘客務必在始發地取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後再啓程來日,同時計算好健康碼有效時間,確保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離日,否則將被遣返回始發地。
二、外國公民登機辦法
(一)自日本直飛中國
登機前3日內在指定檢測機構取得統一格式的陰性結果紙質證明,乘機時憑該證明原件登機並將證明覆印件交航空公司留存,無需向中國使領館申辦《健康狀況聲明書》。
(二)自日本經第三國或地區飛中國
登機前3日內在指定檢測機構取得統一格式的陰性結果紙質證明。請在取得證明12小時內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樣式見附件)的掃描件,發送至中國使領館以下指定電子郵箱(請按檢測機構所在地發送給相應使領館,各總領館領區劃分附後)。中國使領館審核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還申請人,請申請人自行打印並攜帶至機場。請注意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中轉乘機,並隨身攜帶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質證明原件備查。
中國駐日本使領館電子郵箱地址:
1、駐日本大使館:
[email protected](申請《健康狀況聲明書》及核酸檢測諮詢專用)。
2、駐大阪總領館:
[email protected](申請《健康狀況聲明書》及核酸檢測諮詢專用)
3、駐福岡總領館:
4、駐札幌總領館:
5、駐長崎總領館:
6、駐名古屋總領館:
[email protected](申請《健康狀況聲明書》及核酸檢測諮詢專用)
7、駐新潟總領館:
(三)自第三國經日本中轉乘機飛中國
登機前3日內在始發國檢測機構取得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獲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申辦《健康狀況聲明書》(具體要求請查詢中國駐該國使領館網站)。在日本中轉時,請憑有效《健康狀況聲明書》登機,並隨身攜帶核酸檢測證明原件備查。
目前日本各機場中轉區內均未設置核酸檢測機構。請中轉乘客務必在始發地取得《健康狀況聲明書》再啓程來日,同時確保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乘機離日。
四、重要提醒
(一)指定檢測機構工作時間、費用、出具檢測結果所需時間等可能發生變動,一般均需要預約,具體請詳詢各機構。接受檢測時請提醒檢測機構出具中國使領館指定格式的檢測證明。指定檢測機構可能出現增刪變化,請及時關注使領館通知。
(二)指定檢測機構名單和證明樣式均已向運營中日間航線的航空公司提供。請切勿自行選擇名單外的檢測機構。請日本直飛中國的乘客在值機時主動出示核酸檢測結果原件並將證明覆印件(航空公司櫃枱無複印服務,請提前準備)交航空公司留存,同時告知航空公司該機構在《駐日本使領館核酸檢測機構名單》中的序號。如偽造核酸檢測證明,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為避免自日本出發中轉其他國家或地區人員因未及時取得有關證明而耽誤行程,請申請人儘可能在週末或假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15:00前提交。遇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繫所在地使領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