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298元購買民宿年卡能無限次住 是坑還是賺?

由 烏雅建義 發佈於 綜合

因為被“一年無限次住”“住一晚回本”等字眼吸引,又有高端熱門酒店在推薦文章中,成都市民萍萍(化名)花1298元購買了一張民宿會員年卡。

相關退款承諾

但到了訂房環節萍萍才發現,自己中意的酒店要到明年3月才有房,且需繳納2500元/間夜的保證金。“這麼多保證金打給這家平台,萬一(平台)跑了咋辦?”

萍萍覺得自己掉進了陷阱,要求平台方退卡退費。然而……

咋一聽 動心了

25城40+家高端民宿 只花1298元一年任意住

商家的推文中介紹,成都、西安、海口、昆明、麗江等全國25個城市,超過40家高端民宿都可以隨便住,且大部分位於景區邊。

萍萍有些心動,讓她下決心購買的是推文中預告的8月新增酒店,恰好有兩家酒店是萍萍一直很喜歡的。8月15日,萍萍購買了一張民宿會員年卡,暢想着自己九、十月份的外出之旅。

一上線 人懵了

要等到明年3月才有房

每晚還要交2500元保證金

8月23日晚8點,是萍萍中意酒店的上線時間。她和朋友點擊進入後,卻發現近期已訂完。進入“免費預訂”環節,發現這家酒店要到明年3月之後才有房間可訂。如果週末去的話,要等到明年5月份。

此外,房間保證金高達2500元/間夜,遠遠超出其他平台上該酒店的押金數額,“我訂兩晚就要交5000元,而且按照其規定,保證金要等我入住完退房後才退還,等於這5000元要在他們公司放上大半年。”她又點開另一家中意的酒店,同樣要明年2月才有房間。

“我問了,説民宿會員年卡的會員人數多,搶的人也多,這就要拼手速。”萍萍非常氣憤,認為這家公司蓄意拋出高端熱門酒店招攬客源,卻根本無法滿足消費者的訂房需求,是給消費者挖了一個坑。

雙方爭執不下:

消費者:訂不到房,退款!

平台方:拒絕!房源充足

“如果我知道這兩家酒店都只有2間房來讓大家搶的話,我是不會買卡的。”萍萍説,“現在我的訴求,就是想退款。”

平台上這家酒店每天只有2間房源,這個情況消費者看得到嗎?對此,成都享築科技網絡有限公司運營總監陳龍表示,“在公司的小程序上,點擊某家酒店或民宿,進入後再點擊‘酒店介紹’,會有房間數量多少間的字樣。”

目前,平台方拒絕萍萍的退費要求。

記者在訂購民宿卡的頁面推文上看到:用户有3個渠道可以退款:一是會員卡激活後30天內,平台無房源可預訂;二是預訂成功後無房源供入住;三是節假日出現加價和強制消費。

“我們平台房間全年高達9萬間夜,完全可以滿足會員入住的需求。”陳龍表示,萍萍這種情況,只盯着單一酒店,而平台強調的是平台上的所有房源,“九十月份,目前平台上紅原、雅安等地的房源都很充足。”他承認,衝着單一酒店的消費者其實不適合購買這種卡。

■律師解析

購卡前需謹慎閲讀用卡須知

四川泰和泰律師事務所江露仙律師表示,消費者購買民宿會員年卡,即與平台達成了契約關係,同意成為會員,遵循會員規則。但是,由於這類年卡本身價格較低,可預訂的酒店包含了很多價值遠超過年卡售價的房型,因此在購買前認真閲讀用卡須知。一旦同意成為會員,則需遵守平台使用規則。

至於市民萍萍所擔心的保證金問題,江律師認為跟之前共享單車的押金有點類似。如果房源供給遠低於購卡用户預訂需求,用户屢次預訂不成,自然而然會產生被平台“欺騙”的感覺,屆時無論是否挪用保證金,用户的體驗都會大打折扣。如果平台某一天無法按約提供酒店預訂,用户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有權要求其退款和請求賠償損失。

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認為,作為商家來説,在出售民宿卡的時候應當告知消費者該卡的使用規則、注意事項,消費者有知情權。如果商家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相關權利義務的(情況),(消費者)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消費者是可以通過消協出面、訴訟等方式進行退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