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養犬納入規範化管理

合肥市日前公佈的養犬管理條例,明確了實行嚴格管理、禁限結合、養犬人自律和公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並按重點管理區域和一般管理區域分區域管理。這一條例的出台,將更有效地促進養犬的規範管理和犬患的依法治理。

如今,城市居民養犬日益增多,帶來的一些問題也日益突出,如犬隻傷人引起糾紛、隨地大小便污染環境等,羣眾對此頗有反感,反映較為強烈。多年前,包括合肥市在內的不少城市,就出台了規範養犬行為的法規,引導市民依規養犬,文明遛犬。隨着養犬家庭的迅速增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卻相對滯後,導致對於養犬行為管理與養犬隱患治理的效果不盡如人意。

為回應社會關切,合肥市在充分調研和尊重民意的基礎上,集思廣益,開門立法,出台了養犬管理條例,採取更嚴格、更規範的管理措施,明確劃分了重點和一般管理區域,實施禁限結合、自律監督結合的治理措施,此舉無疑將有效促進養犬規範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在對一些地方積極出台養犬條例進行點讚的同時,還要注重制度執行的力度和效率,這就要求我們在為養犬“畫圈”的同時,要注重在執法效力和執行力度上進一步提升,要注重公安、城管、環衞、防疫等有關部門的協同執法。只有提高對養犬行為管理相關法律制度的執行效力,才能實現養犬規範化管理,從而更好地實現對城市的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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