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賴小民涉案財物近17億已追繳到位,剩餘款項追繳中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綜合

8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解讀文章《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其中介紹,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

此前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賴小民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此外,賴小民還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餘元。

2020年1月,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披露查處賴小民案的相關情況:“我們也曾經辦過多件金融領域的案件,但是都不像賴小民事後查清的違紀違法的這種數額、危害程度、犯罪情節、犯罪手段,都是觸目驚心。”“他的違法所得最終數額還需經司法機關最終認定,但無疑將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數字。”

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查辦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暫行規定》,所謂涉案款物,是指可以證明違紀違法行為的款物和違紀違法所得的款物,包括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房產、金銀珠寶、文物古玩、字畫、傢俱、電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專題片《國家監察》披露,賴小民在北京某小區一處房屋內專門藏匿贓款,他管它叫做“超市”。賴小民實際收受的高達17億餘元的涉案財物,並非都是藏在其所謂“超市”裏的鉅額現金,其構成是多種多樣的。除了現金,還包括大量房產、股權、名貴字畫、高檔汽車、黃金製品、名錶、珠寶首飾等。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李豔茹介紹,審查調查中,審查組扣押了大量本外幣現金、金銀製品、字畫、汽車、購物卡等物品,凍結了銀行、證券、基金賬户,查封了賴小民位於北京、珠海、海南等地房產多套、車位多個。

“這些‘財物’無一例外都是賴小民定罪量刑的重要證據和定性依據。對涉案財物的應追盡追,也反映了我們黨對腐敗行為零容忍的鮮明態度。”李豔茹説。

賴小民案涉案財物數量大、種類多,據賴小民案專案組介紹,審查調查過程中,審查組依法對賴小民辦公室、住宅、財物藏匿地等涉案場所進行了搜查,對涉案現金、貴重物品、房產、文件資料等進行了查封、扣押,對相關銀行、證券、保險賬户進行了查詢、凍結。對不便搬運、保存及價值不大仍需進一步核實的部分物品原地封存。

審查期間,相關涉案人員主動上交了部分涉案財物。審查組全力開展追贓工作,加強與公安機關、銀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華融公司的協調溝通,多措並舉對資產、資金進行變現、追繳。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

紀檢監察機關對已查封、扣押、凍結的賴小民犯罪所得財物,隨案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系違紀違法所得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收繳,上繳國庫。

新聞回顧

2018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0月15日,賴小民被通報“雙開”。

經查,賴小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針政策,盲目擴張、無序經營導致公司嚴重偏離主責主業,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惡劣政治影響;搞政治投機,為個人職務升遷拉關係,搞美化宣傳個人,撈取政治資本,參加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講排場、擺闊氣,揮霍浪費國家財產,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頻繁在私人會所和高檔餐廳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安排或接受下屬單位公款接待親屬旅遊。違反組織紀律,在人大代表選舉和幹部推薦過程中搞非組織活動,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任人唯權、任人唯利、任人唯圈,嚴重污染企業政治生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利,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定公司重大事項,越級插手具體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賴小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擅權妄為、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甘於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並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且毫無顧忌、不知敬畏、變本加厲,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羣眾反映特別強烈、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賴小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8年11月7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案件,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