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七批111件信訪件已轉辦

9月8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浙江轉辦了第七批信訪件111件,涉及:大氣44件、水22件、生態13件、噪聲17件、土壤8件、其他7件。其中,經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圈定的重點件9件。

省信訪組立即按工作規程交由所涉11市辦理,其中杭州市36件、寧波市11件、温州市8件(重點1件)、湖州市2件、嘉興市9件(重點1件)、紹興市11件、金華市12件(重點1件)、衢州市6件(重點2件)、舟山市2件(重點1件)、台州市11件(重點2件)、麗水市3件(重點1件)。

七批共移交507個信訪件,按污染類型分類,其中:大氣污染214件,佔比42.21%;涉水污染97件,佔比19.13%;生態57件,佔比11.24%;噪聲污染57件,佔比11.24%;土壤污染47件,佔比9.27%;其他32件,佔比6.31%;輻射2件,佔比0.39%;海洋1件,佔比0.20%。41件重點件,涉水污染19件,佔比46.34%;土壤污染9件,佔比21.95%;大氣污染8件,佔比19.51%;生態2件,佔比4.88%;其他2件,佔比4.88%;海洋1件,佔比2.44%。按區域分,杭州157件,重點4件;寧波42件,重點5件;温州49件,重點4件;湖州23件,重點4件;嘉興43件,重點2件;紹興57件,重點3件;金華44件,重點4件;衢州18件,重點2件;舟山8件,重點1件;台州52件,重點11件;麗水14件,重點1件。

所有信訪件均明確邊督邊改工作要求和反饋時間節點。對重點件,明確由所涉地市黨政主要領導領辦,專人負責,立行立改,並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

根據安排,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為1個月。進駐期間(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571—87666606,專門郵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號郵政專用信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至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信訪舉報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察地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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