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憲法規定了美國三權分立的體制,美國總統享有行政權力,同時也自然是美國的三軍統帥。然而,美國總統可以自由地指揮各個不同戰區的司令嗎?軍隊到底聽誰的?
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的國會有着立法的權力,最高法院有着司法權,美國總統擁有最高行政權。複雜的權力分佈也讓美國政府的各部門之間一直有着很大的代溝和矛盾。在軍隊的指揮權上,也一直有着不小的爭議。
英國哲學家和思想家約翰·洛克説過,國家首腦一定要在軍隊的指揮權上處於主導地位。所以,在二戰之後的美國,美國的總統似乎都一直主導着美國軍隊。在歷任美國總統中,幾乎沒有幾次對美國軍隊的出兵是經過國會投票之後才做出決定的,基本大部分都是美國總統自行決定。雖然美國國會有着拒絕對美國國會出資的權力,但大部分時候,國會還是會選擇沉默並縱容了總統的此類行為。
其實,美國軍隊的指揮權並不一直是這樣。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美國國防部尚未重組的時候,美軍各部隊都聽命於自己的直系長官,而長官們所組成的參謀委員會再選出主席直接聽命於國防部長。這樣一來,美國軍隊的指揮權就並不直接由總統掌握。雖然這樣的組成更有利於制定規則,但是卻在實戰中難以整體指揮導致戰鬥力的下降。
1985年之後美國通過相關法案,重組了美國國防系統。此後的美國軍隊由戰區的指揮官負責,卻不直接聽命於總統,而是經由國防部長。這樣一來,美國的軍隊使用上更加高效,也避免了因為一些人的錯誤決定而導致的難以挽救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