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留老鄉過夜女兒屢遭強姦真相太可怕!“真是作孽啊,是我把這隻色狼引到家裏,害了我的女兒。”劉女士(化名)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熟識的老鄉婁某,在半年裏,多次性侵自己未滿12週歲的女兒小蕊(化名)。近日,婁某被判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女子留老鄉過夜女兒屢遭強姦 真相太可怕
劉女士是貴州人,帶着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來青田打工已經多年。一個偶然的機會,劉女士結識了貴州老鄉婁某。
婁某今年24歲,單身一人在青田務工。婁某對劉女士很熱情,一口一個劉大姐叫個不停。因為是老鄉,劉女士也對婁某很熱情,經常請婁某到家裏玩,甚至留他在家中住宿。
2015年6月中旬,婁某在劉女士家中留宿了10多天。劉女士安排婁某與她還未滿12週歲的女兒小蕊和9歲的小兒子同住一個房間,自己帶着小女兒睡在另一房間。
一天晚上,劉女士剛睡下,聽見小蕊起牀上衞生間,但過了很久也沒出來。劉女士於是起身去看,走到客廳時,發現婁某從衞生間裏出來,躡手躡腳地走回房間,後面跟着小蕊。
劉女士一看不對勁,馬上衝進女兒房間盤問。小蕊支支吾吾地説,她剛才上廁所,婁某就悄悄跟了進來,對自己進行猥褻。婁某見事情敗露,倉皇奪門而逃。隨後,劉女士報了警。
劉女士感覺事情絕不止如此,繼續追問,得到的真相幾乎令她崩潰。小蕊哭着説,在2014年12月底,小蕊到婁某的出租屋玩,婁某就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性侵後,婁某還威脅小蕊不要告訴媽媽。之後,婁某多次在劉女士家留宿期間,粗心的劉女士都安排婁某和小蕊同住,讓這隻色狼屢屢得手,多次對小蕊實施姦淫。
這半年多時間裏,小蕊身心受到重大傷害,而劉女士一直被矇在鼓裏,劉女士知道真相後後悔不迭。
近日,青田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婁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