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五歲男童告奶奶 祖孫二人究竟有何恩怨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五歲男童告奶奶,祖孫二人究竟有何恩怨。昨天(24號),5歲男童小趙將自己的奶奶告上了法庭。由於出生時户口跟了奶奶,父母離婚後判給母親撫養,如今小趙辦理入學等手續時處處受阻,而奶奶卻不配合辦理。無奈之下,小趙將奶奶訴至北京通州區人民法院。庭審中,小趙的奶奶一直以見不到孩子為由拒絕原告的訴訟請求。最終,法官判決駁回原告訴求,因不能自行將户口簿內的户口頁拆分使用,如小趙有使用户口簿不便的情況,可聯繫公安機關户籍部門進行解決。

  昨天,小趙的母親戚女士作為小趙的法定代理人出現在通州區人民法院法庭的原告席上。開庭前,戚女士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她與前夫有家庭積怨,2013年由通州區法院判決離婚,兒子小趙由自己撫養。“小孩出生後一般都跟父親户口,所以他就落户在奶奶的户口簿下。離婚後,他們對孩子不聞不問,就連我要用户口簿幫孩子辦身份證和其他手續,他們都不搭理。”戚女士説,明年小趙就要上小學,需要使用户口簿預約登記,她實在無奈才將孩子的奶奶告上法庭。

  隨後,被告小趙的奶奶張女士和戚女士的前夫到場。開庭後,戚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以她為户主的户口簿,以及所居住村委會願意接收小趙户口的證明等一系列證據,“我有能力接收孩子的户口,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返還户口頁”。

  對於戚女士的訴求,小趙的奶奶張女士反駁道,“不同意歸還。我雖然是户主,但是返還户口頁是你跟我兒子之間的事,和我沒有關係。”張女士指出,離婚後法院判決其兒子每週有探視小趙的時間,戚女士卻從中作梗,導致矛盾激化。“我們去接孩子她不開門,打電話她從來不接。我們可以配合她給孩子辦手續,但是得讓我們見到孩子。再説她如果是為了孩子上學,那我們户口這邊的學區劃片更好,更何況我兒子是老師,也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戚女士聽罷有些激動,“3年多,是你們不來看一眼,孩子做手術都漠不關心,也不主動給撫養費。我給他打電話,他説讓我把孩子帶法院來才見面。”

  經過法庭調解,雙方意見仍有較大分歧,休庭後法官宣佈審判結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條之規定,駁回小趙要求奶奶返還户口頁的訴訟請求。對此,審判員楊法官解釋,根據我國户籍制度的相關規定,居民户口簿是由公安機關統一製作,户口簿的使用人並不能自行將户口頁拆分使用,拆分下來的户口頁也不具有相關證明效力。對於小趙訴訟請求中陳述的使用户口簿不便的情況,楊法官稱,可聯繫公安機關户籍部門解決,“如果小趙奶奶不配合遷移户口,可先通過派出所民警調解,如果對方還是不配合,民警會出具告知書,派出所會協助小趙進行户口遷移”。

  聽到審判結果,戚女士紅了眼眶,表示會再去屬地派出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