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妻假離婚扶正小三,這男的也太渣了!廣州市海珠區發生一宗“奇葩”的離婚後損害責任糾紛案,前妻稱因超生二孩逃避罰款跟丈夫假離婚,誰知離婚第三天丈夫即刻扶正了“小三”,4個月不到“小三”就生了一對雙胞胎。半年後,前妻起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害費,記者昨日獲悉,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前夫賠償3萬元。
騙妻假離婚扶正小三 這男的也太渣了
廣州市海珠區發生一宗“奇葩”的離婚後損害責任糾紛案,前妻稱因超生二孩逃避罰款跟丈夫假離婚,誰知離婚第三天丈夫即刻扶正了“小三”,4個月不到“小三”就生了一對雙胞胎。半年後,前妻起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害費,記者昨日獲悉,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前夫賠償3萬元。
為扶正懷孕小三騙妻“假離婚”
來自福建的劉女士與廣州的杭某結婚多年,但劉女士發現丈夫一開始就對這段婚姻缺少忠誠。“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他經常向我及家人騙錢,還以他母親不喜歡我為由,要求我回老家居住,雙方長期分居兩地。”
劉女士為杭某生了第一個孩子之後,她發現丈夫在外面有第三者,在質問下杭某表示之後不再犯,並祈求她原諒。2013年,劉女士生育了第二個孩子。沒多久,杭某提出假離婚,説這樣可以逃避罰款,劉女士答應了。
沒想到,2013年9月10日,杭某與劉女士辦完離婚手續。三天後,杭某就和情人梁某登記結婚了。劉女士在離婚後不久才知道,而且杭梁登記結婚時,梁某早已懷孕。不足4個月後,梁某生育了一對雙胞胎女兒。
於是,劉女士在2014年2月向杭某住處所在的海珠區法院起訴,她認為,杭某明顯是在與她的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並且在她剛生完孩子後,為了與第三者結婚而騙得她離婚,有明顯的過錯,要求法院判決杭某賠償精神損害費5萬元。
辯稱是一夜情離婚後才來往
對此,杭某在庭上辯稱,他與劉女士是因性格不合,導致無法共同生活才離婚的。他説,“我與現任妻子梁某以前是朋友關係,與劉女士離婚前,一次因喝醉酒發生了性關係,過後也不知道梁某懷孕了,是我與劉女士離婚後,才與現任妻子有來往。”
杭某聲稱與劉女士婚姻存續期間沒有過錯,故不同意賠償。據悉,訴訟期間劉女士提交了杭某與現任妻子梁某的照片和視頻,稱杭某在同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經與梁某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對此杭某稱照片與視頻均是與劉女士離婚後拍攝的。
離婚前已不忠判賠精神損失
海珠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女士、杭某於2013年9月10日離婚,後杭某於同月13日與梁某結婚,杭某與劉女士離婚的時間同與梁某結婚的時間前後只相隔三天,説明杭某在與劉女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經與現任妻子梁某有較為密切的往來。
另外,杭某現任妻子梁某於2013年12月生育了雙胞胎女兒杭某丙和杭某丁,與前妻離婚時間相差不足4個月,由此可以説明,杭某在與劉女士離婚前已經與梁某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因此,杭某在與劉女士婚姻存續期有過錯,劉女士請求損害賠償應予以採納。
海珠區法院認為酌情賠償精神損害費3萬元為宜,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