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兩年,有不少猥褻犯罪的案件發生,雖説如今的體制還不夠完全,但一旦發生類似的事件時,有關部門肯定是第一時間出動,在抓住犯人之後也會審判定罪。但是在古代,這樣的事件發生的可能有過而無不及,但為什麼通姦案很多,傳到官府裏的案件卻那麼少呢?難不成她們被傷害了之後,根本沒想過去官府報官嗎?其實她們並不是不想去報官,而是真正的原因説出來非常的心酸。
第一是因為古時候女子的地位比較低,所有人在看待女子時,首先要看的就是貞潔,這也就導致女子非常注意這一點。大户人家的女子一輩子幾乎沒能踏出家門幾步,即便是非要出門也是裹得非常嚴實的,不要説腳不能露在外面,就連手臂都不能露出一分。如果女子被人欺辱了,還要往外張揚的話,無異於是説自己已經沒有了清白。被父母知道之後,寧可將女兒嫁給強姦她的人,也不願意她對外到處宣揚。
第二種是,很多女子家境不好,會被父母賣到大户人家裏去做工,甚至還有被賣到皇宮去。一張賣身契也就定下了她們的命,主子要她們做什麼,她們就應該做什麼,即便是主人想要強姦這些下人,那也是不犯任何法律條文的,順從一些還好,如果反抗,可能還會被主子命人壓下去,亂棍打死。而在宮裏,如若是能被皇帝看中,那麼在尋常奴婢看來也不是被強姦的問題,而是能夠攀上枝頭,翻身做主人的機會。
第三種,是如果將這件事情鬧大,恐怕官府也幫不了什麼,畢竟幾十年都不見一次女子因被凌辱而報官的案子,這怎麼審判也成了個問題。比起讓朝廷的人幫忙做主,倒不如請一些武功高強的能人異士來幫忙將那個強姦犯給打死,既出了一口氣,又能夠保全了自己。不過這打死之後,倒是會有官府來審查,所以在水滸傳中,魯智深將人打死之後就開始了逃亡流竄。
第四種,即便是有女子不顧自己的清白也要將對方告上官府,那麼官府裏的人也不會鐵面無私地將那人抓來判罪,反倒是以口頭上的調笑作為二次傷害來欺負女子。可能他們更好奇的是過程,是雙方之間的糾葛和恩怨,是各種八卦,而不是定罪。好在現代兩性的地位已經逐漸平衡了,遇到這種事情該報警的時候就絕對不能退讓,該抓人定罪的時候也絕不容忍走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