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分子劉頴匡、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12人,被指去年7月1日借修例風波在香港立法會外示威及衝擊立法會,原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10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劉頴匡、孫曉嵐兩人9日在社交平台貼文,指已接獲律師通知,控方10日會申請改控所有涉案者刑責更重的“暴動罪”。本案所涉12名被告,另包括藝人王宗堯、網媒記者馬啓聰和畢慧芬等。
香港攬炒派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亂港派陳日君、“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等人到場。劉頴匡的帖文又指,原控罪最高刑期是監禁3個月,經修改後的控罪最高刑期是監禁10年。
此外,正在保釋候審期間的“港獨”組織“學生獨立聯盟”(也稱“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於本月初棄保潛逃,目前可能已在荷蘭匿藏。
【記者】沈叢升
【作者】 沈叢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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