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不要把“它”賣出去,也不要把“它”租出去

社交軟件微信已成為如今使用最廣泛交流工具,微信已成為人們一種生活方式,微信在被大家廣泛使用的同時,一些不法分子也打起了微信賬號的主意,那就是收購微信賬號。不過,律師就提醒了,這樣誘人的兼職項目,其實背後藴藏了極大風險。

記者搜索發現,在閒魚、微博、網頁等多個平台,均有人發佈招租微信號的信息,出租價格在每天80元,到6天600元不等。這些商家聲稱微信號“僅用於公眾號投票評論,絕不會侵犯用户隱私”。這種躺着就能收錢的“兼職”項目,確實是吸引人。

不過,網友也都表示,出租微信號,可能存在泄漏個人信息的風險。那麼,買來的微信號到底被用來幹什麼呢?

此前,央視曾曝光過,大部分營銷公司為了製造虛假點擊量,給公眾號文章增加閲讀量,還有為評選活動拉票,才大量購買微信號的。如果説出租的微信號具備支付功能,更有可能被用來微信賭博、低俗資源售賣、“仙人跳”、“洗錢”、實施詐騙等違法違規行為。

近日,黃女士稱自己在某社交平台加了一位網友,兩人交談甚歡,慢慢熟了起來。一段時間後,網友問黃女士願不願意出租自己的微信號,一天可以支付70—80元不等的租金。黃女士一想自己有兩個微信號,那個號閒着也是閒着,能賺點閒錢,何樂而不為?而且自己還懷有身孕在家待業沒有工作,也想賺點小錢補貼家用。

一番商議後,黃女士同意以每天77元的價格出租自己的一個備用微信號,費用一星期一結。騙子也是有模有樣,為了讓黃女士安心,也是使出了洪荒之力,掏心窩子的告知黃女士,讓其先將微信裏的零錢轉出去,以防受騙啥的。想到這個微信號並沒有綁定自己的銀行卡,微信賬户裏也沒有錢,黃女士也就毫無保留地將微信賬號、密碼、支付密碼等一併告知了對方。

後來,對方開始登錄黃女士出租的這個微信號,等到約定支付租金的那天,對方又提出再續租一天,並多給黃女士80元,黃女士答應了。等她跟對方要租金時,對方説過兩天一起結,黃女士想想也就同意了。直到黃女士接到了朋友的電話,問她微信是否被盜,細問之下才發現,自己出租的微信號已經向好幾名好友借錢了。

恍然大悟的黃女士立即凍結賬號,修改密碼。可等她自己登上該微信號,查看轉賬記錄時才發現,多名微信好友曾轉賬20元—200元不等,之後逐一被轉走,共計1680餘元。

有律師提醒,一些不明就裏的年輕人蔘與此類“出租兼職”,在承擔經濟損失風險的同時,還將可能負相應法律責任。

事實上,《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中已明文規定,微信用户擁有賬號的使用權。但不可以將賬號出租或轉讓給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者借用他人的微信賬號。對於在平台中租售微信賬號的行為,5月20日,微信安全中心發文表示: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惡意賬號,一經發現確認,微信安全系統會馬上封停。

不法分子之所以敢利用微信進行違法活動,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微信號是買來的,他們盜用他人信息規避網絡實名制。根除灰黑色產業,還需聯動相關監管部門,健全對手機卡實名制的管理,加強對公民隱私的保護。

希望大家遠離這種違規行為,不管在哪裏看到類似“租售微信”的信息都保持冷靜不被對方承諾的高利所迷惑,否則:

01隱私泄露

02仿冒欺詐、資產損失

03騷擾好友,導致名譽受損

04帳號被用以從事非法行為

【來源:江西都市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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