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保健月餅”屬虛假宣傳 從未批准過
9月22日,中秋節來臨之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佈“中秋月餅食品安全監管與消費提示”(下稱消費提示),與往年相較,今年將“監管”提至“消費”之前,強調從生產到流通環節的嚴格管理。對普通消費者而言,需注意的是國家食藥監局從未批准過保健類月餅。
國家食藥監總局提示月餅生產經營者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管理,確保所銷售的月餅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月餅為重點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廣大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近年來,市面養生月餅、保健月餅層出不窮,主打“天然”、“健康”概念的螺旋藻、人蔘、燕窩、蟲草、靈芝、猴頭菇等餡料的月餅,價格要比傳統的豆沙、五仁等種類的月餅高昂數倍。
此次的消費提示稱,月餅類保健食品屬虛假宣傳,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從未批准過保健類月餅。
月餅屬於高糖、高脂食品,消費者需適量食用,並儘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規食品銷售場所購買月餅。
消費提示首先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月餅等節令性食品生產經營和消費特點,加大月餅等中秋節令性食品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工作力度,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藥品的月餅等食品要嚴格依法、及時進行召回和處置;
其次,月餅生產經營者要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從事月餅生產經營活動。禁止生產企業在月餅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藥品和“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中的物品、超範圍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經營者銷售無廠名、無廠址、無保質期和來源不明的月餅,禁止以裸裝、散裝和篡改保質期等方式經營超過保質期的月餅,禁止對月餅進行誇大宣傳、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如果發現月餅等生產經營食品的單位及購買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或者發現身邊有食品違法行為時,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
不合格月餅近四成為防腐劑超標
月餅放置十年沒有腐壞,這樣的“餅堅強”近段時間讓消費者對於月餅添加防腐類添加劑特別關注。國家食藥監局昨日公佈的抽檢結果顯示,360批次月餅中不合格樣品14批次,佔3.9%。而這14批次月餅中5批次為添加的防腐劑超標,其中,北京蓮香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蓮蛋黃月餅,脱氫乙酸和防腐劑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標;駐馬店市喜來順食品有限公司確山分公司生產的老式五仁月餅(廣式果仁類)、開封市順河區白記薈萃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白記老月餅,均為脱氫乙酸超標;黃石市興旺食品廠生產的傳統蘇月(冰糖)防腐劑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標。脱氫乙酸添加到食品中主要起到防腐、防黴的作用。
14批次不合格月餅的生產地沒有湖南的企業,但記者從湖南省和長沙市食藥監部門瞭解到,監管部門加大了對中秋節令性食品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工作力度,如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藥品的月餅等食品,將嚴格依法、及時進行召回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