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為確保“吉馬”賽安全順利開展,6月25日全天,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一切 “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
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
主要包括(12種):
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
滑翔機
三角翼
動力三角翼
載人氣球(熱氣球)
飛艇
滑翔傘
動力滑翔傘
無人機
航空模型
無人駕駛自由氣球
繫留氣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開展“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應當預先向空軍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市公安局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對“低慢小”航空器及擁有者、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對於違規飛行行為,賽事組委會將責成公安機關聯合空軍、民航等有關部門嚴厲查處。
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並對違規飛行的航空器予以捕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