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浮躁,本來有技術門檻的事物,演變成萬物皆可鏈皆可ICO。這就像2014年P2P的瘋狂一樣,一項新的技術總會伴隨泡沫,泡沫爆破一輪之後,監管會來臨,行業逐步規範發展。”某ICO發起人張擇(化名)説。
選舉、顏值、競技、自由行、白酒、黃金、婚戀、社交、汽車等看似與ICO無關的項目一窩蜂湧向市場。隨之而來的還有對ICO項目的質疑。“90%的ICO項目都不靠譜”,著名天使投資人薛蠻子,神州數字CEO、天使投資人孫江濤看法一致。
“對於我們從業者來説,我們希望看到的是良性的泡沫,也期待政策監管的靴子落地,來推動行業良性發展。”對於尚屬空白的ICO監管,孫江濤向新京報記者表達了作為業內人士的看法。
一邊,是新技術引領的投資風口;一邊,是野蠻生長下的行業亂象。ICO是金融創新還是網絡詐騙,不僅詰問投資者,還有監管層。
選舉、婚戀、美容,萬物皆可ICO
“讓顏值實現價值流動。”新京報記者登錄某顏值(美容)ICO官網,首頁標識着上述宣傳語。
“針對美容大健康產業構建的一個通用的資產數字化顏值產業公有鏈。”儘管網站附上了項目內容介紹,卻依舊令人“一頭霧水”。
這只是火熱的ICO項目中的冰山一角。選舉、競技、自由行、白酒、顏值、婚戀、社交、汽車等五花八門的ICO項目一窩蜂湧向市場。
一位不願具名的某項目ICO發起人透露,幣圈目前太瘋狂,當有幾個標杆性項目ICO融資成功並翻數倍後,很多相關或不相關的項目都湧進來。“很多項目特別扯,簡直荒唐”。
上述人士舉例稱,一些農業企業、藝術品收藏、美容、社交等行業,並無區塊鏈工程師,“沒有像樣的區塊鏈工程師,更沒有靠譜的團隊和積澱,如何開展區塊鏈應用場景?如何發行加密代幣?”
據新京報記者參與路演的多個項目,其中也不乏明顯造假的ICO。其中,自由行項目在路演時發佈白皮書,文件顯示與迪拜帆船酒店等達成合作備忘,與家樂福、亞馬遜達成合作意向,與星巴克達成落地應用。然而,星巴克、亞馬遜、家樂福等均表示沒有與該項目進行合作。
據36氪此前報道,曾有一個洗車店的老闆來找幣久網CEO劉晶超,希望能夠在該交易平台“上鍊”。理由是,通過區塊鏈技術,可以實現汽車美容配件產品的溯源,幫助車主知道自己使用了哪些美容配件。劉晶超拒絕了汽車店老闆,認為這跟區塊鏈完全不相關。
笑來基金的區塊鏈投資人張路也講述了自己遇見的項目。“有婚戀的,有社交的,有養花花草草的”,甚至是“區塊鏈約炮”項目--“記錄你跟誰約了,大概防止生病啊這樣的,防止你有不良記錄。”在後來的大跌中,該項目官網關閉,“應該是跑路了”。
90%騙錢,9%偽需求
五花八門ICO項目,到底是投資風口還是網絡詐騙?
“就我的判斷,至少有90%的ICO項目都不靠譜。”神州數字CEO、天使投資人孫江濤認為,要麼缺乏項目支撐,淪為傳銷手段,要麼存在極大“水分”,而真正想要推動區塊鏈行業發展創新的卻是少數。
萊比特礦池江卓爾認為,現在的ICO90%是蓄意騙錢,剩下10%中又有90%是必定失敗的偽需求。
火幣網CEO李林表示,這一輪ICO熱潮中也湧現瞭如ETH、IPFS等優秀的代表項目,但因缺失監管,帶來了一系列混亂。因為ICO出來後,通過區塊鏈來組織金融活動,不再需要經過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區塊鏈從事金融活動。
李林稱,首先是融資中信息披露的問題。“很多項目都是拿別人頭像包裝一下,説我是什麼團隊,其實團隊都是假的,另外,項目的信息披露也不夠完整,甚至邏輯都沒搞清楚,就出來ICO了。”
“第二個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李林稱,假設通過ICO融資一個億,開發可能只需要一百萬、兩百萬,另外的九千萬不知道去哪裏了,因為融的是虛擬貨幣,沒有人管。
第三個問題是投資者的適當性。他以新三板作類比,理論上,絕大多數ICO項目就是高風險投資的天使投資項目,在投資領域,VC和創業股權投資是一樣的。一個早期項目,靠創意和想法就來融資,但是,融資對象是A股股民,這顯然很不合理。
在孫江濤看來,ICO的泡沫某種程度上不可避免。就像2013年,每月新開的交易所在5家以上,後面的基本上都給前三做PR了。
“對於我們從業者來説,我們希望看到的是良性的泡沫,也期待政策監管的靴子落地,來推動行業良性發展。”對於瘋狂的ICO,孫江濤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虛擬貨幣籌資應進行非法集資調查
當前,ICO的狂熱已經引來監管層關注。8月21日,上海浦東市場監管局突擊檢查疑似虛假宣傳的某全球區塊鏈峯會,引起該峯會主辦公司ICO代幣大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近期表示,區塊鏈和ICO風險已經進入3.0階段。
今年上半年以來,國內以虛擬貨幣籌集資金的ICO項目爆炸性增長,針對ICO是否非法集資惹爭議。
8月24日,銀監會首次針對虛擬貨幣籌資做出規定。銀監會起草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指出: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虛擬貨幣等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應當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
今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撰文稱,ICO項目往往處於技術孵化階段,商業模式還未成型,加上技術的顛覆性和開創性很強,監管者難以像IPO上市審批一樣,對ICO項目的前景和價值做出專業、合理的評價。可見,監管者不宜作為ICO項目好壞的審判者,最佳的角色是市場創新的 “守門人”,而不是“清道夫”。
姚前稱,作為新興事物,數字加密代幣ICO要獲得法律上的明確定位和建立完整成熟的監管框架,還需要一段很長時間。監管不確定性將是ICO長期面臨的最大政策風險。建議借鑑英國、新加坡等國家的經驗,多方面開展 ICO監管沙盒。
8月22日,新京報記者就ICO項目市場監管等問題致函央行及證監會,截至27日發稿時,尚未收到回覆。
新京報記者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