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嚴重違紀,開除黨籍

由 湯生 發佈於 綜合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和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選拔任用幹部;貪錢斂財,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家教不嚴,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張和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鑑於張和能夠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和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張和簡歷

  張和,男,漢族,1950年12月生,河北遷西人,1978年1月入黨,1969年10月參加工作,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

  1969.10--1973.08 遷西縣鬥批改工作隊、縣農機局辦公室工作

  1973.08--1976.08 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學習

  1976.08--1978.04 遷西縣東荒峪工委團委書記

  1978.04--1979.06 共青團唐山地委幹部

  1979.06--1983.12 唐山地區行署辦公室資料員

  1983.12--1984.10 唐山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

  1984.10--1985.11 唐山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

  1985.11--1991.02 唐山市政府秘書長

  1991.02--1991.09 唐山市市長助理、政府秘書長

  1991.09--1994.02 唐山市副市長

  1994.02--1994.1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4.11--1994.12 唐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4.12--1995.03 唐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5.03--2002.12 唐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2.12--2005.03 唐山市委書記

  2005.03--2006.10 省委常委、唐山市委書記

  2006.10--2006.11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6.11--2011.01 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1.01--2012.03 省政府黨組副書記、顧問

  2012.03 省政府特邀諮詢、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七屆河北省委委員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