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讓婚戀規劃成為一門必修課

前不久,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僅微博相關話題閲讀量就高達12.9億次。

我注意到,有不少網友建議,既然有“離婚冷靜期”,更應當設立“結婚冷靜期”,因為沒有結婚也就不存在着離婚之説,年輕人更應該在結婚之前,認真冷靜地思考一下,是不是出於情感“衝動”才決定要結婚的,避免發生一些剛領完證就後悔、酒席都沒來得及辦就離婚的現象。

當然,這樣的邏輯也並不十分嚴密,結婚和離婚之間有必然的直接聯繫,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這其中的因素顯然也更加曲折、複雜。在此,我無意去探討國家立法層面的合理性,更想從教育系統和社會總體幸福指數的角度去做一些討論。

應該看到,婚姻的滿意度關乎個人和家庭的福祉,而人們總體婚姻的幸福感也會產生累積效應,增加社會總體的幸福感和滿意度,離婚率的不斷走高,從隱性層面來説,就可能意味着社會總體幸福指數的降低。

比爾·蓋茨曾談過他的投資觀,他認為,人生最重要的投資就是婚姻。但人們對婚姻問題的討論,卻從來不像討論GDP那樣給予更多的關注。更具象一點説,很多人更願意思考怎麼去投資股票,怎麼去買理財產品,而且講起來也頭頭是道,卻很少願意思考怎麼讓自己未來的婚姻生活更加幸福美滿。

如果説人生前半段的十幾年時間都在學校裏接受知識的灌輸,後半段實際面對的除了工作問題,更多的是生活問題、家庭問題。然而,對於我們的人生極為重要的婚姻問題,教育卻是從來都不會過問的,更多的是靠個人 “自學成才”。平心而論,在學校學習的生涯中,我們更喜歡討論職業生涯規劃,並且將之納入就業和創業教育系統,很少正大光明地討論婚姻規劃、幸福生活之類的話題,乃至教授這樣的一門課程,換言之,婚姻生活規劃在教育系統中總體是偏廢的。

這導致的結果是,與專業知識的系統性、深度性相比,我們對婚姻的認識大都是膚淺的、零散的、碎片化的,或是受到影視作品或小説的片面影響,或是受到家長經驗的灌輸。然而,時代處在不斷髮生變化中,一些父輩的人生經歷與年輕人的實際需求之間也存在着錯位,老一輩的經驗可能存在侷限性,並不具備絕對的適用性。

更為尷尬的是,在沒有接受過任何系統的婚姻規劃教育的前提下,很多畢業生在離開校園,走上工作崗位之際,就在父母的“催逼”之下,直接面臨相親與結婚的現實要求。現實中,很多人在相親之前也未必能夠對自己有正確的認識和定位,並不清楚自己究竟該找個什麼樣的人,遑論接受一些專業方法的指導。

老話常説,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其實,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婚姻更是一種戰略投資,婚姻失敗,離婚就直接意味着財產的分割,不管是對男性,還是對女性而言,都是如此。當然,婚姻也是一種超經濟的行為,不是單一的投資與收益這麼簡單,還需要進行多維度、多方面的考量。畢竟,兩個人談戀愛的時候是單點對單點的溝通,彼此的關係比較簡單,而一旦決定結婚,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其實就成了兩家人之間的併購。因為關起門來,迴歸家庭生活,雙方都會裹挾着彼此家庭的基因、習慣,乃至思維模式。

説到底,婚戀規劃既是一種思想和理念,也是一種技法和策略。不同的人對婚戀當然會有不同的認識和理解,但是,它應該形成一套融合相親、戀愛、結婚、感情維繫和法律援助等完整、系統的知識體系,並且在直面批評和修正中不斷地完善,從而給年輕人提供一些引導和啓示。

或許整個教育系統對於婚姻幸福的關注、研究和把握還不夠,無法形成有針對性、切合實際需要的課程體系,自然缺乏講授這門課的自信,又或者主觀上認為,婚姻幸福只是家庭和個人的事情,不必作為一門正規的課程系統來教授。但從提高社會總體幸福指數上來,教育不應該對此視而不見。我們在爭論法律規定是否對離婚自由產生限制的同時,也不妨從源頭上反思一下,教育對於年輕人的婚戀規劃究竟還能夠做些什麼。

(作者系南京師範大學博士生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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