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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週颱風“天鴿”吹倒多地户外廣告設施,到東莞鬧市突發廣告牌倒塌事件,户外廣告牌的安全問題備受各界關注。如今,颱風“瑪娃”將至,我們身邊到底有多少這類“風帆式”廣告牌?它們的設置標準是怎樣的?日常運營維護情況如何?相關部門的監管是否到位?羊城晚報記者在珠三角部分城市作了調查。
通報
東莞通報“8·31”廣告牌倒塌事故:
維修保養不到位 是倒塌直接原因
金羊網訊 記者餘寶珠報道:8月31日,位於東莞東城匯業寫字樓旁的一T形立柱廣告牌倒塌,造成6輛小車損壞。9月1日晚,東莞東城街道官微發佈通報,稱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在於廣告牌維護保養不到位。公安部門已將涉事企業相關人員帶至派出所做筆錄,要求其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落實善後賠償。
同時,東城街道開啓了針對户外廣告牌的排查整改行動,已組織多個部門,對全街道51塊(其中街道屬8塊)T形户外廣告牌進行全面排查,並將委託專業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檢測,進一步摸清情況,切實做好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防止該類事故再次發生。
東莞
涉事廣告牌2009年就被查處
此次東莞立柱廣告牌的倒塌到底有何內情?記者發現,早在2009年,東莞市城管局就曾對匯業寫字樓的這塊廣告牌發函查處,稱該廣告牌未經審批擅自設置,嚴重影響市容。同年11月23日,東城城管請求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予以查處。
至意外倒塌前,何以這塊廣告牌始終屹立?
東城街道回應表示,事發前相關人員已發現廣告牌有傾斜跡象,迅速報告東城街道。東城街道立即做好應急預案,及時做好人員疏散,組織街道消防、醫院、公安、城管、公用、應急等部門前往處置,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
涉事廣告牌運營主體和施工是否合規?對此,東城街道未在通報中做出回應。昨日,東莞市城管局告訴記者,2009年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和城管局是兩個不同部門,尚未合併,故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涉事廣告牌屬於未經審批擅自設置,按規定應如何查處?據2002年開始實施的《東莞市户外廣告管理規定》,未經户外廣告設置管理部門批准,擅自設置户外廣告的,或户外廣告因破損、陳舊而影響市容的,由户外廣告設置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或維護,並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拆除或不維護的,由户外廣告設置管理部門拆除,並知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拆除費用由户外廣告發布者承擔。
羊城晚報記者多方聯繫,採訪到東莞一家運營多年的知名廣告公司。據其相關人員介紹,規模較大的廣告公司,都有制定户外廣告作業的標準流程和工序,其次還要經常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培訓。“完全依靠自己團隊進行作業的好處是,便於掌握保障工程質量,把安全生產放到第一位;而有的廣告公司,沒有自己的施工隊伍,接到活後只能找外包的施工隊”。
涉事大型户外廣告牌的運營方究竟是誰,成為受關注的焦點。昨晚,涉事企業相關負責人已被帶至派出所做筆錄。
目前,東莞還有多少T形立柱廣告牌?有無定期維護?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昨日下午,記者聯繫採訪東莞市廣告協會,一名陳小姐表示,負責人在開會,稍後轉達。但截至發稿,該協會仍未作出回應。
據悉,為防禦“瑪娃”,東莞城管部門將在9月2日-3日,對全市户外廣告開展排查整治。該加固的立即加固整改,不能加固整改和消除安全隱患的,第一時間組織拆除,完全消除安全隱患。
金羊網記者謝穎
廣東現行管理辦法規定:
高速公路兩側廣告牌 傾倒範圍須在道路外
如何避免高速公路兩側的廣告牌對過往車輛及行人安全造成威脅?設置時有哪些保障措施?記者瞭解到,根據現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公路兩側廣告標牌設施的管理辦法》,高速公路兩側(80米以內)廣告標牌設施的位置,由交通部門統一規劃審批。在密度上,“高速公路單側縱向間距不小於2000米,兩側相對縱向間距不小於300米”;在高度上,“設置廣告標牌設施應當確保其在施工、拆除、正常使用及發生意外造成傾覆、損壞等可能的狀況下均不得侵入公路建築限界。”
也就是説,按照廣東省管理辦法,高速公路兩側廣告牌在設置時應當保證間距大於公路的最小超車視距,高度上保證發生意外傾覆時落在道路範圍以外。(滕源)
深圳年底前拆100塊立柱廣告
颱風又將來襲,深圳城管部門正加緊對户外廣告的安全排查。據瞭解,深圳已編寫《立柱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控制指引(2017-2021)》(簡稱《指引》),計劃逐年減少立柱廣告的數量,到2021年,全市立柱廣告設施減至不超過256塊,中心城區不超過46塊、且禁止新增。
深圳市城管局市容管理處副處長賀飛介紹,通過排查與GPS定位統計,截至2014年底,深圳有立柱式廣告620塊,其中,中心城區(南山區、福田區、羅湖區)共有立柱廣告設施129塊,包括99塊兩面牌和30塊三面牌。
立柱廣告的設置需要符合哪些標準?《指引》指出,立柱户外廣告的柱體直徑應≥0.5米,單塊廣告設施最大尺寸寬度18米、高度6米,廣告總高度在18米內為宜。禁止立柱廣告設施上設置LED顯示屏。
現有的立柱廣告牌將如何處理?《指引》指出,高速公路現存的大部分立柱廣告為原公路部門審批設置,將遵循法定延續原則,對能按規定提供審批部門原規劃審批手續的廣告牌,進行確權並辦理相應的手續、確定新的許可期限。對無合法手續的廣告牌堅決拆除,對有合法手續但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實施減量。對於影響交通的立柱廣告原則上限期整改或予以拆除。
立柱廣告的設置按不同路段不同管理。其中,城市快速路與主幹道、東部沿海、建成區道路為立柱廣告嚴控設置路段,嚴格控制新增,對到期廣告牌收回後逐步減量。
賀飛介紹,目前減量工作正在推進中,計劃年底前先拆除100塊立柱廣告牌。
金羊網記者 林園
廣州禁設置單立柱户外廣告牌
近日在東莞發生倒塌事故的,是僅靠一條支撐柱撐起整個牌的單體式户外廣告牌。記者從廣州市城管部門獲悉,廣州不允許設置類似廣告牌,並已明確將抗風能力寫進户外廣告設置規範中。
據介紹,廣州市城管部門執法範圍內,暫未見類似的單體式户外廣告牌。但有市民反映,在一些非中心城區的高快速路邊,曾見到類似廣告牌。記者獲悉,高快速路和公路紅線範圍內所設置的户外廣告牌,由交通部門負責執法清理。廣州市交委官方微博所統計的數據顯示,市交通執法部門在今年6月,拆除了6座大型立柱式廣告設施。
廣州現行的户外廣告和招牌設置規範,明確了相關設施的抗風能力。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裁定為破損殘舊的户外廣告,設置人應於一周內維修翻新。
金羊網記者 梁懌韜
珠海將修訂户外廣告管理細則
上月23日,颱風“天鴿”在珠海登陸,當地至少有21座户外大型立柱廣告設施倒塌。
為加強對户外廣告的科學管理,珠海此前已將《户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列入今年政府規章立法計劃,將對原《實施細則》進行修訂。
記者瞭解到,珠海今年6月發佈的《户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明確,設置户外廣告設施和招牌,應當滿足抗風、抗震要求,並根據其所處環境採取適當的防雷措施;户外廣告設施和招牌用電應當接地、安裝觸電保護裝置,確保用電安全。設置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每年定期對户外廣告設施和招牌進行安全檢查,並將書面報告提交設置許可機關備案。設置人因維護管理不善導致户外廣告設施和招牌倒塌造成他人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應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金羊網記者 吳國頌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清風”:都是局長的廣告公司
10月23日凌晨,位於上海浦東康橋路上的一個小區發生意外:小區南側一堵圍牆突然倒塌,將5輛停放在圍牆下的轎車砸壞,幸運的是,沒有人員傷亡。
事發地點位於浦東康橋路1558號綠洲康城親水灣小區,這面長約10多米的圍牆整體朝北面坍塌,沉重的磚牆不僅將圍牆邊的綠化帶壓扁,還將停放在圍牆下的5輛轎車壓壞。
小區居民介紹:昨晚恰逢一場大雨,圍牆南側正在建造新的小區,並有了新的圍牆,而從倒塌的圍牆根基來看,顯然根基不牢固,而且南側還堆放着不少黃沙,昨晚一番驟風急雨,使得圍牆不堪重負轟然倒塌。
所幸的是,由於事發深夜,沒有行人,車內也沒有人,因此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平時這堵圍牆下面停放的車輛不少。目前,車主和物業正在協商賠償事宜。
(原題為《上海浦東:圍牆倒塌砸壞5輛轎車 居民呼籲提高安全防範》)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野馬”:圍牆變危牆能保護誰的安全?陳舊的堡壘式的自我保護設施太落後了,推倒圍牆用上現代化的安防保護設施的時代到了。開放的世界不需要圍牆,圍牆是保守思想的殘餘和對現代更科學的防護措施不自信。
(1970-01-01)
被砸的湘潭市環保監測站車輛。 受訪者供圖
2017年4月6日上午9點多,湘潭市環境監測站對湘江支流漣水河進行月度例行水質監測取樣。工作人員在固定取樣點發現水質十分渾濁,遂繼續查找污染源頭,發現漣水橋邊的湘潭市雨湖區湘達砂石有限公司正向漣水河中直排污水,故立即對該企業直排污水的行為進行採樣取證。取證期間,市環境監測站監測車被該企業調集的剷車擋住去路,監測人員被該企業員工圍堵。湘潭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立即向圍堵人員表明身份並出示了執法證件,但監測車輛仍被該企業胡姓員工用石塊打砸,致使右側車門被砸凹陷一處,車輛右側後方玻璃被砸碎,左後尾燈嚴重損壞,所幸無人員受傷。
緊急情況發生後,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撥打了110報警,並向分管領導進行了報告。接報後,市環保局立即向市領導進行了緊急報告,並調派執法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獲悉該情況後,高度重視,市委書記曹炯芳、市長談文勝分別做出批示,要求嚴懲違法行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羅偉緊急調度環保、公安隊伍,明確指示對該公司妨礙公務、打砸車輛、環境違法等行為進行嚴查,嚴厲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湖南省環境保護廳王一鷗廳長、謝立副廳長指示要求嚴查此案。雨湖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連夜召開緊急會議,要求相關部門按照從快、從重、從嚴的原則,依法依規嚴懲,堅決嚴厲打擊、嚴格整治,並立即啓動了行政效能督查。
目前,我局也已會同雨湖區環保局對湘達砂石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將對其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頂格處罰。雨湖區公安機關已於4月7日凌晨對砸壞環保監測車輛的責任人胡某某和胡某行政拘留。
下一步,環保部門將與公安部門進一步加強聯動協作,依法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確保我市環境安全。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虛線人豆是能屌炱”:他們慘了,上次安徽碭山紡織廠老闆打環保局的人,後來人被抓,廠房被折掉,推成平地。
網友“白紙一般的純潔”:頂風作案,連應付都不會。。。真是智障
網友“卿本佳人”:涉黑行為,無法無天,必須嚴懲。
(1970-01-01)
8月18日凌晨1點多,上海市閔行區浦馳南路上的一個小區發生一起天然氣爆炸事故,房間內的一名男子被燒重傷,小區內停放的4輛車受損。
發生天然氣爆炸事故的是閔行區浦馳南路上一小區二樓的一户居民家。據瞭解,8月18日凌晨1點多,這户居民家中突然傳出猛烈的爆炸聲,隨後爆炸氣浪將玻璃門窗炸飛出去,碎片飛濺一地,小區該幢樓門口到處是碎裂的窗框和玻璃,停在樓下的4輛車被掉落的碎片砸中,玻璃碎裂。
記者在發生爆炸的房間內看到:房間內到處有灼傷的痕跡,沙發上有較為明顯的灼傷痕跡;廚房內,天然氣管子處於鬆脱狀態。北、南、西三個方向的玻璃窗全部被震落。小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介紹:發生爆炸的這户女住户與其離婚多年的前夫可能存在房產等方面的矛盾糾紛。17日晚,女住户前夫來到這套房子裏,隨後不知什麼原因,房間內發生了天然氣爆炸事故。
據居委會工作人員介紹:所幸爆炸事故對居民影響不大,爆炸發生時,女住户並不在家中。爆炸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陸續趕赴現場處置。
記者瞭解到,被炸傷的男子今年53歲,閔行本地人,有超過40%大面積三度燒傷,傷勢危重,正在重症監護室內搶救。
(原標題《民宅爆炸殃及鄰居砸壞4車 一男子燒傷嚴重》)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CQ”:玻璃質量真好!
網友“第8章第5節”:[吃驚]
網友“單身狗放暑假”:天然氣不能用吧
網友“單身狗放暑假”:不安全啊
網友“韻音和雅”:6年前春申景城也發生過夫妻吵架開煤氣自爆的,整棟樓16層住户都受損……要和諧啊!
網友“彌襖喵”:@Yutopia-
網友“上海成剛”:怎麼就爆炸了呢?
網友“瘋癲的阿寅”:車誰陪!如果是燃氣泄露!燃氣公司有保險吧
網友“軲轆”:女的放氣男的抽煙?下套了。?
網友“三隻松鼠”:報警器和燃氣管,要記得檢查更換
(1970-01-01)
1月3日傍晚,記者接到視頻報料:寧波公共自行車管理員怒砸摩拜單車。
在網友傳來的視頻上,一名戴頭盔、身穿印有“寧波公共自行車”字樣綠色背心的中年男子將一輛摩拜單車砸向馬路,當時已有好幾輛摩拜單車倒在地上。
寧波公共自行車修理工砸壞2輛網約單車 甬派新聞 圖
甬派記者聯繫摩拜單車寧波負責人江先生,他證實有此事,説事情發生在鄞州區東裕新村一帶,工作人員已到現場查看,發現有3輛車被扔,其中2輛受損,不能正常開鎖。
摩拜單車已報警。“希望調看監控視頻,以瞭解真相。”江先生説,哪怕單車有影響,用砸車的方式有些惡劣,網約單車也是為了方便市民出行。
甬派記者聯繫寧波公共自行車公司相關負責人劉先生,他承認有此事,發生在12點多,東裕菜場旁。當時,公司修理工巡邏時看到公共自行車樁位被數輛摩拜單車佔據,影響市民租還車,就將摩拜單車轉移,但轉移中的行為不妥當,簡單粗暴。
共享單車佔據公共自行車樁位
“這名修理工平時表現不錯,他承認此事。”劉先生説,修理工忍不住哭了,説自己最近感冒,情緒不太好,加上常有市民將網約單車停到公共自行車樁位上,車又重,轉移多了,有些怨氣。
劉先生表示,扔車是個人行為,公司從沒允許這樣做。平時發現亂停亂放,只是要求員工將車輛轉到不影響通行的地方,保障市民正常租車與還車。目前公司已對該修理工批評教育,損失由員工個人承擔。
修理工正在轉移共享單車
“無論是使用公共自行車還是網約自行車,呼籲市民不要亂停亂放,避免影響他人使用,也希望政府部門加快出台網約自行車管理辦法。”劉先生説。
3日晚,寧波市公共自行車服務發展有限公司給甬派發來“情況通報”。通報稱,當天12:58許,傅某在東裕菜場服務點開展車輛檢修,發現某品牌“共享單車”佔據樁位後,為不影響市民正常使用公共自行車,對車輛進行撤離並扔棄到馬路上。其行為出發點雖是保障公共自行車正常運轉,但處置方式簡單,帶有情緒。已對當事人嚴肅批評教育,確保不發生此類事件。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adgnaf”:摩拜APP裏支持拍照投訴功能,對停在不合理地方自行車的用户,認定以後會扣除信用100分的印象裏。
網友“Wanghong”:公共自行車共計被偷盜26輛,損壞鎖止器30個,直接經濟損失20餘萬元!?ps,這車這麼tm的值錢?
網友“Aagela?”:公共自行車多學學杭州,杭州這一塊做得最好,關鍵人家還有利潤
網友“RevolutioN”:炒作,自己砸自己車提高關注度
網友“靚牛”:可以瞭解一下公共自行車維修維護工人的掙錢模式,估計是共享單車直接受害者。
網友“不明真相羣眾”:旁邊小汽車亂停,咋不砸汽車呢,呵呵
網友“行者無疆”:這處理得挺文明的,如果佔了你們家的地方,你會做何反應
網友“葉落飛揚”: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行為確實很多,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問題,會阻礙共享單車的發展。這個新型產業會因不適應社會而被淘汰。
網友“LE”:做共享單車的也應該意識到這種情況,不要總推給政府,在APP上結算前做個提醒不好嗎?
網友“天水麒麟兒”:信用體系缺失,類似的商業模式在中國還是早了點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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